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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强调:2008年刑事审判要突出打击重点
2007年12月27日 16:56:1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田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消息说,2008年,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将突出打击重点,针对特定时期比较突出的某一类或某几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日前在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上部署明年法院工作时表示,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各种形式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曹建明指出,当前,要继续重点惩处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他同时表示,要以有利于遏制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防止片面强调从严和片面强调从宽两种倾向,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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