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孙玉波)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居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建设部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我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002年底的22.8平方米增加到2007年底的约28平方米,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83%。
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难题。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正在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说,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部分城市涨幅过高,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艰巨。同时,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还有约1000万户,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解决了68.1万户,不到需解决户数的7%,改善民生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业内人士分析,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流动过剩,合理改善住房需求和投资需求并存;价格调控机制不到位;房地产企业违规开发、虚假广告、中介机构违规经营等问题尚未根治,市场引导监管不力;调整住房结构步伐较慢,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滞后,中小户型比重依然偏低。其深层次原因是住房机制还不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尚未建立。
房地产市场发展任重道远,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艰巨,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对于上述问题,必须落实已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解决。
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建设部将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廉租住房各项制度,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筹集力度,建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期上报制度,落实责任。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要调整到位。积极推进旧城区保护修缮和解危排险,做好城中村、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
配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做好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安排,确保资金、土地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实现2008年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目标要求。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要继续调控和引导住房需求。“坚持保障生存性需求,支持自住性需求,引导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这位负责人用对五个“需求”的调控引导来概括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举措。
根据人多地少的国情,进一步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第二套住房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推进征收物业税试点,合理增加住房保有成本,抑制投资性购房和大套型住房消费,促进闲置住房流通。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管理,加强对外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调控、引导和规范。
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继续完善和落实住房建设规划,抓紧制定和落实未来两年的住房建设计划和五年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限,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要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限价商品房供应规模,规范限价商品房的定价管理、供应对象和上市交易。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同时,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哄抬价格、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恶意炒作、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关部门在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人员。
加强商品房预售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加快推进城镇房屋征收拆迁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和项目手册制度,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护居民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