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十次专题讲座,讲座的题目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与社会保险立法》。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为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审议这部法律案,常委会特地安排了这次专题讲座。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组组长郑功成。他从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改革回顾、通过立法确立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作了讲解。
郑功成说,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规范,面向最重要的社会群体——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它以劳动权利为基础,实行权利义务相结合并由雇主与劳动者缴费形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者在养老、疾病医疗、职业伤害、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为目标,是促使劳资关系和谐、维护劳动者福利权益的根本性制度保障。在我国,社会保障是一个包含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及补充保障等各种福利性保障措施在内的统称。
郑功成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成就有目共睹:劳动者依靠国家与单位的保险观念转变为接受责任分担;单位化的劳动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向社会化的社会保险制度转型;较好地化解了我国经济改革中的风险,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稳定与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部分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创新。
郑功成说,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与制度建设,急切需要通过社会保险立法来规范。从各国社会保险立法实践来看,立法需要重点关注十个问题,包括:立法宗旨要突出维护劳动者福利权益、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要充分体现出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与强制性;要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制度适用范围或者覆盖面的问题;要明确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要明确责任主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要赋予并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应的责任与权力,同时明确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制度实践中的基金监管与投资问题;要妥善解决好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的发展问题;要为社会保险改革与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留出相应的空间。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等听取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