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日历,又是一年,2008年开始之际,兑现“年底双薪”也就成了各个单位、企业的热门话题。许多从大学校园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人,谈起“年底双薪”,也是各有各的说法。
在国内某知名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工作的小陈告诉记者,她所在公司实行的是“12+2”的奖励制度,也就是在最后一个月多发两个月的工资。她大学毕业后进公司才半年,按规定只能多拿到一个月的工资。她对此还是很满意的。
黎霓供职于一家外资会计事务所,刚工作一年多。她说,“双薪”的发放肯定是一件好事,是公司对她一年工作成绩的肯定,而且多发了钱,过年能给爸爸妈妈还有自己多买点东西,剩下的就攒起来,想好了怎么花的时候再拿出来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谓“年底双薪”,各个单位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在企业中,多发的一个月薪水就是全年工资的平均数,是“12+1”或更多。而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达不到这个水平,更多的是把工资细目中的“岗位工资”和“职级工资”乘以2,并不是把最后一个月的薪水全额翻倍。因此,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人们对“年底双薪”的反应较为冷淡一些。
“其实也多不了太多钱。”这是不少公务员的看法。小卢去年7月份考入国家某部委,也是刚从老同志口中得知还有“年底双薪”这回事,“刚开始知道的时候挺高兴的,但很快又得知不是我所理解的薪水翻倍,高兴劲儿一过就没了。”
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冯民平介绍,我国劳动法规中没有关于“年底双薪”的强制性规定,各个用人单位根据各自的情况,执行起来做法灵活多样。“年底双薪”是用人单位年终奖励的一种形式,和年终奖、红包一样,是为了答谢员工在过去一年中的贡献,鼓励员工来年继续努力;同时,选择在年底发放,也有利于保持员工的稳定性和忠诚度。近年来,“年底双薪”在许多企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中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做法。
黎霓还告诉记者,对于像她这样刚工作不久的新人来说,年终能发多少奖金肯定是令人关注的事情,但她更看重现在的工作岗位是否能让自己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是否具有更为良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