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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漫游费合理性探讨:完全取消是低收入者买单
2008年01月13日 00:27: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最近,关于移动资费的合理性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很多媒体、专家学者呼吁通过取消移动漫游费来解决移动资费偏高问题。取消移动漫游费一定能降低资费吗?移动漫游费真的是数百倍暴利?现阶段取消移动漫游费对谁有好处?欧美的移动漫游费为何与中国不同?如何才能有效解决移动资费偏高问题?笔者试图与大家一起探讨这些我们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移动漫游费的成本和作用 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业务的成本一般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建设成本,一部分为运营成本。建设成本是指为了提供通信服务所需要的网络建设成本,运营成本是指为了保障通信服务的提供所发生的网络维护、业务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费用。因此,在讨论移动漫游成本时,必须考虑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这两个方面。 我国设置移动漫游费主要有两大作用:一是负责承担漫游地的电信运营商为能够实现漫游所支出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二是平衡不同地区之间提供漫游服务时由于成本差异所引起的利益不平衡问题。 目前,移动用户使用的业务可分为语音、数据上网、数据增值业务三大类业务。语音业务在漫游状态下涉及到的实现方式较为简单,而数据上网和数据增值业务在漫游状态下由于受到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的限制,实现方式较为复杂,带来的成本比语音要高许多。对于单纯的不涉及流量计费、内容计费以及其它特殊要求的数据上网业务,其直接运营成本基本上与语音业务相当。 移动漫游费数百倍暴利? 有专家指出,我国的移动运营商利用移动漫游费牟取数百倍的暴利,主要依据是移动漫游时移动通信网内漫游地网络仅仅与移动用户归属地之间相互传送了几条相关数据,每个数据也就几个字节,然后将这几个字节折合到普通的通话字节上,最终得出移动运营商借助移动漫游费牟取数百倍暴利的结论。 在判断移动运营商是否借助移动漫游费牟取暴利之前,需要澄清两个问题。 一是移动漫游费的作用。 移动漫游费不是像某些专家所称,是为了限制低资费地区的用户到高资费地区消费,或者是为了赚取高资费地区移动用户的电话费用。移动漫游费的作用首先是为了支付移动用户在漫游地所分担的成本费用,也就是说,移动漫游费虽然由移动用户归属地收取,但要结算给漫游地。由于历史原因,国内各个移动本地网在经营核算上尚属于单独核算。 二是移动漫游费的成本构成。 移动漫游费的成本不仅仅指移动用户在发生漫游行为时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还应该包括网络建设成本和其它运营成本。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到外地出差住宿来理解。我们到北京住宾馆,不能只支付宾馆前台负责登记的服务生的成本费用,还应该支付宾馆为你提供住宿服务的房屋建筑、宾馆管理等其它费用。 如果我们单纯从直接成本来看获取利润的高低,很容易得出移动漫游费是移动运营商牟取暴利的主要工具的错误结论。但如果客观、公正、全面、理性地分析移动漫游费的作用和成本,移动漫游费在整个移动资费的架构中只是一个平衡网络成本和利润的角色,不能说移动漫游费是一本万利。 完全取消漫游费是低收入者为高收入者买单 移动资费过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简单地认为取消移动漫游费就可以降低资费,这是由国情的特殊性决定的。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整体实力大幅提升,某些领域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但这还不能说明我国已经属于发达国家,或者是接近发达国家。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两极分化严重,东西部差距较大,人均收入严重不均。如果简单地取消漫游费,必然会相对引起本地通话费的提高,不利于消除两极分化,结果导致低收入者为高收入者买单。 我国的电信资费定价目前仍沿用成本定价法,还没有实现价值定价法。成本定价法在产品定价方法中属于低级、简单、便于操作的基本定价法。电信运营商在对通信产品定价时,采用统计复用和概率的方式进行成本费用分摊。在具体测算时将不同产品、不同消费方式、不同消费地点加以区隔,分类进行成本计算,然后适当调整价格。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消费群体的通信需求,体现通信服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资费价格。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资费价格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在消费水平较低的地区,其网络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要低于消费水平高的地区,采用低资费政策是理所当然。现阶段如果完全取消漫游费,高资费地区的运营商会在初期受到低资费地区用户的冲击,但在利润最大化的要求下,必然会抬高低资费地区的资费,最终形成统一资费。这时,我们会发现低消费区域的移动用户要为高消费区域的移动用户分担高额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 对于某一本地网的移动用户如果单纯考虑应承担的成本费用,可以简单用下列公式表示: 平均每个用户负担的单位成本=(建设成本+运营成本)/(A*本地通信量+B*长途通信量+C*漫游通信量+D*增值业务通信量) 如果取消漫游费用,从上面公式中可以看出,每个用户负担的单位成本会提升。在移动项目的经济评估报告中,漫游通信量一般占到本地通信量的10%左右,可见,漫游费对移动资费结构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从移动用户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大多数移动用户很少到外地漫游,特别是低收入的移动用户,几乎不离开本地网。如果取消漫游费,低收入的移动用户必然要多分担一部分漫游用户所占资源的成本费用。 在我国收入差距较大,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现阶段取消移动漫游费,会相对增加低收入、不经常出差移动用户的支出。 我国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移动资费不同 在讨论我国移动资费定价是否合理时,很多人将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移动资费结构和费用与中国进行比较,对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没有国内漫游费和长途费感到惊奇,然后认定我国的移动资费结构和定价极不合理,这种比较和认识是比较片面的。 我国与美国等国家在移动资费结构和定价上的不同受以下条件制约。 1.全国经济结构不平衡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通信发展在改革开放后,在国家和消费者的支持下才有长足的进步,达到现有的规模。但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各地方政府在支持通信建设方面的力度和前期投资也都不相同,因此造成各地区的建设成本都不同。 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国内整体经济比较平衡,各地区的建设成本基本相同。 2.初期运营单位各自为政 我国最初的移动运营是按省划分,在网络建设和成本核算方面都是按省进行单独核算。 而美国等国家在移动运营时已经按照全国一个网络运营来考虑,在网络建设和运营管理上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设置,并不需要考虑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更不需要考虑当地政府的要求,以及承担普遍服务义务。 3.城镇化改造增加成本 我国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都比较薄弱,从1999年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后才有了一定的积累,各运营商可利用的基础资源都较少;再加上我国城镇改造工程的日益增多,增加了电信运营成本。 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电信运营商都有数十年的资本积累,可利用的资源较多,城市建设也十分到位,降低了网络建设和运营的成本。 4.定价方法 我国的通信资费定价方法是普遍采用基于成本的定价方法,简单易行,但对于具体成本的核算往往是挂一漏万,在某一单项成本核算上缺乏准确数据证明其合理性,不能让消费者信服。 美国等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资本市场经济体制的磨炼,已经找到了符合本国国情的价值定价法。消费者支出不再以通信量计算,而是以通信服务所能带给消费者的使用价值来进行核算。 实施价值定价法的前提是客户愿意为更高的服务水平支付更多的费用,而不再是通信量提供的多少。目前,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社会的低级阶段,消费者愿意为通信量付费,并不愿意为通信服务水平的高低支付费用,特别是大型企业、重要行业,以及跨国公司这样的大客户。结果导致国内大客户支付了较少的费用,却享受到了比普通消费者更好的服务。要实现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现在各大运营商正在推进的企业信息化为实现这种转变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但关键在于社会整体需求观念的转变要从追求数量转到关注质量上来。 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国情,不能盲目照搬国外的经验,否则只能弄巧成拙。 欧盟取消移动漫游费有待市场考验 欧盟于2007年6月出台了关于降低手机漫游费的新规定,对欧盟范围内的移动漫游费采取了限价措施,分别制定了年度阶段性目标,但并没有一步到位完全取消移动漫游费。在规定实施的第一年,手机用户在欧盟范围内漫游拨打电话最高收费为每分钟0.49欧元(1欧元约合1.41美元),接听收费最高为每分钟0.24欧元。到2009年,这两项费用将分别降至0.43欧元和0.19欧元。此前,欧盟境内平均每分钟的漫游话费达到1欧元,有的地区甚至高达3欧元。 欧盟委员会10月4日公布的一份报告说,最近实施的欧盟手机漫游费限价规定使消费者获益匪浅,境内漫游话费下降幅度最高达六成。从目前情况看,限价方案执行得比较顺利,有的手机运营商在欧盟规定的期限到来前就已经主动降价,甚至收费低于欧盟的最高限价。 欧盟实行移动漫游费限价管理从现阶段来看确实让欧盟4亿多户移动用户获益匪浅,但讨论欧盟移动用户能否从中享受到长期的实惠有待进一步观察。欧盟在公布移动漫游费降价给移动用户带来实惠的同时,并没有公布移动用户整体消费水平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在本地移动通信方面的变化情况。笔者担心,过快地取消移动漫游费,可能导致本地移动通信费用降低速度的延缓,变相地让移动用户的利益受损。 此外,欧洲议会要求电信运营商取消或降低移动漫游费,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实质上还有两大政治目的。 一是加快欧盟一体化进程。欧盟目前已经实现了货币的一体化,但在通信方面仍然是各自为政,没有统一。欧洲议会为了加快欧盟政治和经济的一体化,有必要在移动通信服务方面实现一体化。取消移动漫游费就是为了逐渐统一欧盟的移动资费,为消费者享受统一信息服务提供便利。 二是转移欧盟发达国家高额的移动网络建设和运营成本。目前为欧盟提供移动通信服务的主要是跨国移动运营商,取消漫游费后,运营商为了避免运营风险会将各国的移动资费慢慢统一,结果会相对抬高欧洲欠发达国家的移动资费。同时,欧洲欠发达国家的移动通信网络尚未完善,在取消漫游费后,欠发达国家的本国移动运营商会因为无法承受漫游用户对网络资源的需要而停滞不前,最终会被低价收购。 因此,对于欧洲降低移动漫游费的实际进展情况,我们应正确对待,积极研究,观察其实际效果。正确看待中国移动的高额利润。 2006年,中国移动实现了营业收入2953亿元,纯利润为660亿元,利润率达到了22.35%。因此,有专家断言,中国的电信业存在高额的暴利行为,建议通过政策控制将其利润率降低到1%左右。实际上中国移动的高额利润并不代表中国的电信运营商都能获得如此之高的利润率。中国联通2006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943亿元,纯利润61亿元,利润率才6.47%。中国移动的高额利润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得益于中国移动战略得当和移动员工的辛勤努力。然而,以下几点因素不容忽视。 1.全球移动用户发展迅猛 从移动电话诞生后,全球移动电话的发展速度一直较快,特别是数字移动电话的出现进一步加快了移动电话的发展步伐。2000年,日本等几个发达国家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超过了固定电话用户总数;2002年,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超过固定电话用户总数,我国于2003年移动用户总数超过固定电话用户总数。1999年全球移动用户总数为7.2亿户,2006年底为27亿户,新增用户翻了2.75倍。1999年我国移动用户总数为0.85亿户,2006年底为4.6亿户,新增用户翻了4.41倍。 2.中国移动是我国电信业的标杆企业 中国移动在从原中国电信拆分时政府已从国家长期发展战略需要上将中国移动确定为我国电信业的标杆企业,在资源和装备上进行了优质配置。中国移动也不负众望,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移动用户规模最大、资本市值最高的移动运营商,为我国在国际移动通信领域赢得了荣誉,并拥有很大的话语权。 1999年底,在国内市场上中国移动的市场份额虽然不是第一,但员工的人均资产和劳动生产率却已经远高于原中国电信,处于领先地位。后来,原中国电信在2002年被再次拆分,北十省与网通、吉通的融合重组,以及近两年移动业务对固定业务的替代效应,最终促成了今天中国移动独领风骚的市场格局。 3.我国移动市场竞争的不充分 目前,我国移动市场只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家运营商,由于中国联通的历史原因和自身发展相对缓慢的一些因素,中国联通在与中国移动的竞争中始终处于跟随者的位置。近几年,由于中国移动规模效应日益显现,中国联通在跟随的过程中脚步已显得愈来愈慢,带给中国移动的压力日渐式微,原来设计的“双寡头”市场竞争模式已基本上荡然无存。 降低资费还是有效竞争? 电信业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全程全网、规模效益的特点,行业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国民经济基础的建设,且与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行业本身是不应有太高利润。电信业与水、电等垄断行业的最大区别在于一方面需要电信市场充分竞争,另一方面又需要电信市场在竞争中兼顾公益服务和公众利益。这也是电信业改革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 我国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现在已经严重失衡,一家欢喜几家愁,由规模经济引起的“马太效应”愈来愈明显。另一方面,整个社会对电信资费久高不下,要求降价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电信改革走到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降低资费、满足社会的降价要求,还是先建立有效市场竞争格局? 降低资费可以迅速解决电信业眼前面临的信任危机,但对建立有效市场竞争格局极其不利,损害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举例来说,市场上假如有甲、乙两个竞争主体,甲有10个铜钱,乙有3个铜钱,降低资费等同于甲乙各减少相应的铜钱。由于电信市场的规模效益,在相同条件下,甲可能只减少了4个铜钱,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6个,而乙却减少了3个,结果是甲还有6个铜钱可以在市场生存下去,乙由于没有铜钱只能退出市场,市场竞争主体最终只剩下了甲,成为独家垄断市场。 建立有效市场竞争结构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资费问题,然而建立有效市场竞争结构何其困难。从1994年到2007年,已经过去了13个年头,我国电信市场改革才迈出了一小步。新的电信重组方案迟迟不能出台,有效市场竞争格局何时建立暂时没有时间表。 我国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面临着这样一个选择: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要哪个? 解决移动资费的有效办法 1.尽快引入新的竞争者 只有将我国移动市场由目前的两家移动运营商增加到3-4家移动运营商来参与竞争,我国移动市场才能实现充分竞争,消费者才能享受到实惠的移动通信服务。 2.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任何一个新技术的出现,必然会带来成本优势和性能优势。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目前已经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应用,我国也已经肯定了三大国际标准作为国内标准。事实证明,3G技术已经基本成熟,可以为中国的消费者服务。2G、2.5G、2.75G技术虽然从功能上能够满足国内消费者的需要,但在性价比方面远没有3G高。 一吨的货物从甲地运到乙地,采用摩托车运载的费用支出远远高于用载重汽车运输的费用,这个道理大家都懂。2G与3G的关系,就是摩托车和载重汽车的关系,2.5G就是偏斗摩托车,2.75G就是三轮车。现代社会应采用先进的现代技术,与时俱进,不然会被时代所淘汰。 3.促进运营商合作 我国四大电信运营商都属于国资委直接管辖的大型国有企业,按常理企业之间的合作应该十分密切,但由于市场竞争的残酷性,各大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合作相对市场需要较少,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投资浪费严重,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要减少重复投资,一方面需要对电信企业进行融合重组,另一方面需要采取鼓励政策,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强技术、业务、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打造良好的电信市场竞争态势,惠及普通消费者。 4.采取分区域限价措施 政府监管部门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建设成本和实际获利能力进行分区域地限制漫游费,不能在全国搞一刀切,运用好移动漫游费的平衡杠杆作用,向低收入地区进一步倾斜,促进低收入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分区域降低移动漫游费,简化资费结构,逐渐实现全国资费的统一。 结束语 解决移动资费问题应与构建有效市场竞争结构统筹考虑,不能单一考虑解决移动资费偏高问题;否则,只能是“按下葫芦起来瓢”。 解决移动资费问题应考虑到其长期性和艰巨性,不能企图一个政策、一个举措就可以解决。 解决移动资费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不能不承认历史沿革、实际现状和国情,更不能片面理解、宣传和模仿国外的资费政策。 移动资费偏高是我国电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在改革发展中解决,不能通过完全取消移动漫游费这样的“外科手术”来解决,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机制,逐步降低移动漫游费,同时保障本地移动通信费用也同步降低,让移动用户最大程度地切实享受到电信改革带来的实惠。 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我国电信行业改革,建立有效市场竞争格局,完善市场监控机制,促进我国信息通信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普通老百姓明明白白地消费、快快乐乐地享受信息通信服务带来的美好生活才能实现。 来源:
通信世界
作者:
杜碧玉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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