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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斑马线”为什么不安全?
2008年01月15日 07:44: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杭州1月14日电(记者方列) 在1月9日中午12时左右,记者在浙江杭州体育场路一处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进行现场观察。一位牵着孩子放学回家的老人在斑马线(人行横道线)边上等待过马路,过往车辆没有一辆停下或者减速让他们走。他们走过斑马线足足用了8分钟。 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可是近年来却不那么安全了。斑马线上人车抢道,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资料图片:2007年7月4日,新颖的对角线斑马线在杭州市延安路和平海路的交叉路口正式投入使用。当路口的行人信号灯全部为绿灯时,行人可选择走对角线斑马线斜穿路口。交警部门希望此举能提高行人在路口的通过率。新华社发(朱引炜 摄) 斑马线成了“生死线” 2006年12月22日,杭州莫干山路汽车北站以北约300米处,一名女孩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橘黄色重型卡车碾碎一条胳膊。 2007年7月23日,浙江永康市一位70多岁的老人到公园晨练,在横穿市区丹溪大道农行门前的斑马线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造成颅骨骨折和脑挫伤。 2007年11月12日,杭州江南大道复兴大桥入口附近,一辆奔驰车撞倒了斑马线上的两个行人,一死一重伤。 …… 一条条生命的代价,一个个家庭的破损,一个个沉重的教训,却无法阻止悲剧频频上演。 据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提供的数据表明,行人仍是交通事故中受伤害最严重的群体,而发生在人行横道上的死亡事故,呈急剧上升趋势,仅2007年上半年全省就有67人倒在了斑马线上。 人车互不相让,斑马线安全陷入恶性循环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规定,机动车如果在斑马线上撞伤行人,要负全责,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斑马线应该是行人过街的绿色通道。 尽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斑马线上的人车抢道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让人触目惊心,斑马线成了行人过马路的“生死线”。 家住杭州艮园社区的俞艳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她穿过杭州市建国北路乐购超市附近一条斑马线居然用了7分钟。“我被卡在车流中,两边驶近斑马线的车辆,有的开远光灯警告,有的长按喇叭示威,一一加速驶过,没有一辆停车让行。这哪里是在过斑马线,简直是闯‘生死关’。” 杭州市景区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郑杭富认为:“车让行人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相对于机动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更为重要。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来说,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都应礼让行人,否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一个合法取得驾驶证的人,开车的规矩都应该懂,怎么现实生活中按规矩做的人却那么少呢?归根结底就是法制观念不强,缺乏必要的守法意识,总是心存侥幸。”就职于省直机关的王宜气愤地说。 面对社会的指责,一些司机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们不是不想让行人,毕竟出门在外安全最重要。可是现在道路这么堵,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又那么多。有的人特别喜欢抢道,如果这个等,那个也让,我们的车要等到什么时候?”在杭州开了4年出租车的斯师傅告诉记者。 更令人忧心的是,“反正走斑马线也不安全”的想法,使更多的行人选择了“想过马路抬腿就走”,很多司机觉得,有那么多人乱穿马路,我又何必在斑马线前让行?如此恶性循环,真成了车在人丛中走,人在车流中钻,交通乱得像一锅粥,安全事故大大增加。 尊重斑马线就是尊重生命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西欧国家的车辆非常多,然而行人走路这种最原始、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却得到充分尊重。即使在没有红绿灯的道路上,当司机看到行人在斑马线上有过马路的倾向(还不是行动)时,也会远远地将车停下。当你为过马路感到犹豫时,司机会摇下车窗,伸手示意请你先行。而在我国出现斑马线上车与人抢道现象,表明很多司机的交通意识还停留在靠铃声来提醒行人的自行车时代,而没有遵守汽车社会的行车规则。 “‘汽车文明’应建立在遵守交通法规、相互礼让、步行者优先的精神之上。”这位负责人说。 杭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分析,在道路上,驾驶员是强者,行人是弱者,斑马线与其说是行人的通道,不如说是驾驶员道德观的考核线。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尊重斑马线就是不尊重行人,不尊重生命。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方列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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