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总负债3.8亿元;1997年至2006年,10年还债1.4亿元,但剩余债务本息累积又增至3.7亿元;从2007年起,每年还债1.2亿元以上,3年内还清历年所有债务本息。
这是成都市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负债的一个大致进程表。如果以2006年为界,此前10年的还债额,仅相当于2007年后1年的还债量。简单数字对比的背后,不仅仅是地方政府财力的增加,更折射出成都教育发展观念的重大变化。
负债10年
1996年,成都市在四川省率先完成了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财力不足,几乎所有县(区)政府和学校都采取了贷款、集资、借款等各种办法筹措资金,来完成“普九”达标工作。
任务虽然完成了,可沉重的债务也背上了。据统计,到1996年底,成都市各县(区)共产生债务3.8亿元。债务主体包括学校、乡镇政府、县(区)政府和教育局,债务来源包括金融机构、个人借款、企业货款和其他形式借款。
其实,3.8亿元的债务并不是一个无法偿还的天文数字。成都市教育局原局长杨伟说,当时还可以征收教育费附加,这本来是“普九”还债的一个重要来源。但由于当时观念的偏差和认识不足,很多地方政府没把偿还“普九”负债当成分内之事,甚至觉得“负债光荣”。这种情况下,教育费附加被大量用来“保”学校的正常运转,给教师发工资。
据了解,从1997年到终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2002年,成都市应征教育费附加6.3亿元、实征5.6亿元,其中仅有8800多万元用于偿还“普九”负债、占总额的15%,其余85%的钱被用于开支学校人员经费、建设经费、设备购买和日常运转。“如果教育费附加都能用在还债上,债务早就还清了。那样的话,可以节约多少利息啊。”成都市教育局的一位干部感慨地说。
由于普遍存在对教育投入的忽视和对债务偿还的漠视,成都“普九”债务偿还缓慢,一背就是10年,期间仅仅偿还了约1.4亿元。剩余的债务本息不断增长,到2006年又增加到了3.7亿元,与1996年时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