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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粮油等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
2008年01月22日 15:31:4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合肥1月22日电 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这个省从1月下旬开始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干预期间粮油等商品如需提价,必须向省物价局提出提价申报,或进行调价备案。 据介绍,安徽此次提价需申报的品种包括成品粮(米、面粉)、食用油(菜子油、大豆油);调价需备案的品种包括成品粮(米、面粉)、菜子油、调和油、猪肉、牛羊肉、鸡蛋、牛奶和奶粉等。 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企业提高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应当按照规定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调价备案企业提高调价备案品种的,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马姝瑞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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