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近日媒体报道,南京一民工因讨薪而被工程发包方雇用人员砍断左手小臂。为此,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当事单位中建五局从此被清除出场,永远不可能在南京市场承接新的建筑工程。类似民工讨薪未果反遭残害的事例,这决不是全国首例,作恶者虽然最终都受到了法律制裁,但类似这次南京市政府的严惩措施,却是全国首例。
针对这一事件,早报评论版刊登曹林的文章,指出市场的繁荣从来都离不开政府的干预。而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却信奉政府管得越少越好,认为斯密所说的那双“看不见的手”就足以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南京发生的恶性事件似乎表明,市场需要一个强势政府的干预。由此引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市场经济,政府究竟是该强势干预、还是干预越少越好、甚至是放手不管?其实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澄清政府的干预是在什么层面上发挥作用。
根据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在一个良性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的干预确实越少越好,因为市场自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根据需求情况进行调整,而政府这双有形之手的介入在很多时候反而会扰乱市场。比如,政府不能直接出面为所谓的“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因为有什么商人进入,市场自会调节;政府也不能禁止农民养猪,因为农民自己基于利益考虑不会做亏本生意;政府更不能把推动、发展本地房地产业作为政绩来落实,因为一个地区房地产业的繁荣与否不可能是政策有意引导的结果。
那么,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意义何在?显然,政府的首要功能就是维持市场各方公平竞争的格局得以保证。民工必须通过讨薪的方式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本来已属过分;但更过分的居然是,讨薪反遭残害,此时政府不出面,更待何时?若是政府听凭民工拿不到工资、企业肆无忌惮地将污染转嫁于社会公众、劣质有害产品公然危害消费者等等现象的发生,这种“市场经济”只能是“恶的市场经济”了。
就此而言,我们当然需要一个强势政府为市场保驾护航。鉴于眼下的实际情形,企业、尤其是强势或垄断企业的力量过于强大,政府更需为弱势一方主持正义。南京市政府的严惩正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应有表现,但如果在严惩的程序性和合法性上作更多考虑岂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