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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揭秘:“京城第一倒姐”牵出山西煤焦巨贪
2008年02月04日 13:32: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办案人员向记者演示了宋建平这招屡试不爽的“借鸡下蛋术”:在每一笔出口业务合同上,只签盖甲方(国外购货方)的公司印章,乙方空缺。如该笔业务赚了,乙方就是河津公司,该笔盈利就结到河津公司的账上。赔了,乙方又变成了大典公司,大典的账上就多了一笔亏损记录。 以焦炭行情火爆的2004年3月到6月为例,就在这段时间,大典公司和河津公司同时做焦炭出口业务,但账面反映,河津公司每吨焦炭配额达300美元,大典公司只有40美元,天壤之别令人诧异,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再次查阅堆成小山的账册,又“请来”宋建平最信任的“哼哈二将”——兼任技术、大典、河津、天鸿等公司财务总监的马景贤,业务经理王志军一笔一笔仔细对账,终于发现天机:就在2004年3月到6月,大典公司与一家国外公司所做的焦炭出口业务中,竟有1798万余美元(当时约合人民币1.4亿元)的利润没有结回到大典公司账上,更奇怪的是,大典公司财务账面不但没有显示这笔巨债,而且已作了平账处理。询问财务人员,他们均称对此毫不知情。 这笔高达1798万余美元的货款究竟藏到了何处?就在办案人员四处查询之际,与宋建平共同成立天鸿、天河公司的女子进入专案组视线。她叫杨玲玲(化名),该国外公司的国内代理人,一个令宋建平“既欣赏又佩服”的商界丽人,这个30岁出头的北京女人,毕业于北京某著名学府,精通多种外语,被众多煤焦老板奉为山西焦炭出口领域的“第一操盘手”,2003年初与宋建平相识后,两人一拍即合,利用大典这个“国有”品牌,几年间赚得盆满钵满。 2006年10月,刚刚回国的杨玲玲在首都国际机场被抓。据她交代,2004年3月到6月,大典公司与其所在的国外公司共做了8笔业务,宋建平向她提出,货款先不要结清,暂时留在国外。杨向公司总部请示获准后,便将货款留在了公司的国外账户上。 与外商的艰难谈判随即开始。在案件的前期侦查中,由于涉及外贸、商检、外汇管理等专业性极强的知识,办案人员不耻下问、多方求教,每个人随身携带的英汉词典,已成专案组特有的风景线,渐渐的,他们由最初的一头雾水变为行家里手。在此次谈判中,一度拒绝提供任何资料的外商,被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所感动,终于承认这笔巨款确实存在,之所以将其“截留”在国外,是遵宋建平所嘱。其间,他们还根据宋的安排,用其中397万余美元抵顶了天鸿公司此前欠该公司的货款。 本着对国有资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与外商据理力争,终于将这笔一度流落国外的巨额资金成功追回。 世事难料成也红颜败也红颜 “别人没有货源,他有;别人没有配额,他用不完。”在山西焦炭业,宋建平的业绩、能量让很多煤焦老板不甚服气,“刚入此行,凭什么在这个领域呼风唤雨?” 在“陪伴”宋建平的一年多时间里,办案人员也无数次研究过这个深藏不露的“亿万富翁”,每次讯问前,除了详尽的提纲,还要进行长时间的“讯前预热”。在宋建平生日当天,办案人员征得有关方面同意,特意为其举办了一场特殊的生日会,为他买了最爱吃的荔枝、巧克力,宋建平大感意外,他一反平日的沉默,主动和办案人员谈起自己“不平凡”的人生和最放心不下的儿子。他说,“如果不出事,我也许就是山西的李嘉诚。” 宋建平有众多生意合作伙伴,对其帮助最大的,都是出手不凡的女强人。除了杨玲玲,山西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外贸易经理张英(化名),也为宋建平“做大做强”立下了汗马功劳。 2004年4月,焦炭行情一飞冲天,出口配额的代理费也随之暴涨,由原来每吨十几美元一度涨到200美元,货源及配额成为“比黄金还金贵”的稀缺物。在此背景下,天鸿公司仍在张英的帮助下,获得了其公司多达5450吨配额的援助。一个月后,宋建平用大典公司的450吨配额,替天鸿偿还了该公司。同年6月,为偿还该公司另外5000吨配额,宋建平又将大典公司此前出口焦炭所得的50万美元货款,指示外商直接汇至这家国际贸易公司,为天鸿折抵了所借该公司的全部配额。 成也红颜,败也红颜,这句话用在宋建平身上,不无道理,几位能干的女强人令他在焦炭领域如虎添翼,但他的突然落马,也源于一位女性,一位曾经令宋建平顶礼膜拜的大姐大。 李涵静,中粮集团退休干部,今年57岁。“配额最紧俏的时候,她也能倒出来”,有“京城第一倒姐”之称。她和商务部外贸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的权钱结合,一度搅浑了中国焦炭市场,并引发了震惊全国的“焦炭配额第一案”,2006年1月20日,中纪委专门成立了“1·20”专案组,李涵静、孟丹相继被抓,办案人员在李的寓所,现场搜出了3000余万元,据其交代,这些钱全部是她倒卖配额所得。 李的倒台,牵出了众多“下家”,宋建平就是其中之一。 宋建平被判教训振聋发聩 由于宋建平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错综复杂,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了前后四次开庭审理。2008年2月1日,该案几位主审法官赶赴阳泉,向羁押在阳泉市看守所的宋建平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宋建平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虚假平账等手段,将大典公司的未结汇款1798万余美元据为己有,由其控制;利用国有企业改制,将2.5亿国有资产隐匿、控制,虽由于案发没有完成犯罪结果,但属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仍构成贪污罪(系未遂,可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向李涵静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获利472万余元,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宋建平年仅45岁,任职不到4年,靠贪污暴富成为亿万富豪,其速度之快、敛财之巨令人震惊。”太原市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说。 来源:
山西晚报
作者:
郭风情
编辑:
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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