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晚有一曲《农民工之歌》得到了不少观众好评,有论者甚至“击节赞叹:快哉,鼠年春晚农民工演唱的《农民工之歌》,果然是一株不负众望的艺术新葩。”
论者的话大体是没有错的,这首原由广厦重庆一建公司农民工作词作曲的《农民工之歌》,在温家宝总理的批示下,终于亮相春晚,但在春晚演出的现场却有些变味。
原来是由105名农民工的合唱队齐唱的歌曲,现在变成了只有5位来自重庆的以及来自其他省市的10几个农民工合唱,大部队变成了小分队。不仅如此,这10几个正牌农民工还站在后面成了陪衬,主角成了配角。他们的前面是一大群与农民工一点关系也没有的穿得非常时髦的城市少男少女,这一群红男绿女是典型的喧宾夺主。领唱的则是当今走红的影视明星王保强。由王保强领唱也勉强说得过去,因为据说他曾经当过农民工。但可气的是导演为了节目好看,连镜头也不愿多对准真正的农民工,他们没有多少特写镜头,只是一扫而过的大镜头。这些真正的农民工大过年的为了演出不能与亲人团聚,现在连露脸的机会也不多。
我曾在重庆观音桥广场观看过第一次农民工日的演出,那次由105名真正的农民工演唱的《农民工之歌》给人的感觉是震撼的,是觉得农民工真正成了“城市的新主人意气风发”的,那次演唱不光舞台上是清一色的农民工,台下的观众方队也多由农民工组成,在那样的场合那样的状况下,农民工肯定感觉扬眉吐气。我所在学校的部分农民工子女也参加了演出,演唱后感到他们的自信心都提高了许多。但春晚中的农民工让人看不出自豪与自信,相反我看到的是紧张、不安。
农民工为城市的现代化、为国家经济的迅猛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他(她)们却没有享受到与贡献对等的权利。国务院政研室2006年4月中旬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称:“农民工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元~500元的占29.26%,500元~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不仅如此,农民工在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他们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农民工之歌》上春晚,本应是一件为农民工“正名”的大好事。它像当年工人演唱《咱们工人有力量》一样,农民工也终于可以在春晚上扬眉吐气、意气风发!但春晚导演为了节目的好看而把他们置于配角的地位,这不能不令人遗憾,也不能不令人忧虑:城市人什么时候才能把农民工当成与自己一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