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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考试加两分" 河南信阳新规定引发网民质疑
2008年02月14日 07:43:3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女孩在升入高中或市管各类中专、职业学校时,笔试总成绩加两分;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女干部的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满分的2%加分。”这是去年10月1日,河南省信阳市公布的红头文件《信阳市关爱女性实施意见》中的一条。 《意见》一共40条,分别从女性出生、上学、就业、就医及养老共5个方面,对国家妇女儿童政策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 该规定一出,网上便刮起一阵反对“旋风”,有人质疑其合法性、合理性,有人认为这是牺牲男性的利益去保护女性,会造成了新的不平等,还有人认为这是信阳继“禁酒令”之后又一轮作秀。 信阳为何要出台这个政策?是惠民还是炒作?记者连线信阳市妇联主任。她向记者道出《意见》出台的初衷。同时,记者也访问了多名专家学者,他们讲述了对此规定的独特见解。 这几天,河南信阳市妇联主席雷丽萍有些忐忑不安。 “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反对。”她不止一次地向记者问道:“报道不会有什么不好的效果吧?”信阳颁布“禁酒令”的热议还“余温”未消,《信阳市关爱女性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让信阳再次成为众议的焦点。 “女孩在升入高中或市管各类中专、职业学校时,笔试总成绩加两分;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女干部的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满分的2%加分。这些政策都让信阳女性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护。”她告诉记者,《意见》出台后,来自朋友、网络、舆论各方面的反对之声不断传来。说到这里,她有点义愤填膺:“给一点优惠政策,男人们就有意见了。” 5个月出台40条规定 “将来会有一成男性找不到老婆,这不是耸人听闻。”雷丽萍说,《意见》火线出台不是一时冲动。“去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调查显示,2007年中国男性比女性多了3700万。其中0岁到15岁的男比女多出了1800万,就是说,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人口在达到婚龄时,一成男性不能成婚。” 中国最严重的省份男女比例达136:100。而信阳新出生的男女比例在110:100左右,足已令人担忧。她说,在信阳这个地方,特别是农民的观念需要转变。“女孩子是未来的母亲,对未来农民素质的提高有重要责任,将来会成为社会的主要力量。信阳是一个农业大市,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就在她们身上,所有的人都应该树立起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意识。” 她说,这份《意见》的出台,每个职能部门都是被“鞭子”抽着走的:“因为涉及的部门广,时间紧,上面催得急,大家都是快马加鞭地进行。 ” 2007年3月8日,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在女干部座谈会上表示,妇联应该联合二十几个职能部门,起草一个具体的、让女性能够得到实惠的规定。雷丽萍告诉记者:“在接着的5个月当中,二十几个部门马上运作起来。每个部门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拟定一些条款,最后由妇联综合统筹。相关的部分整合,重复的部分删除。最后由法律专家来定夺,不能违背《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期间,还征求过一些男士的意见。 在5个月的时间内,草案一共修改了70多次,包含40条规定,并于2008年8月初开始试行。 15名女干部加分进面试 虽然《意见》10月份才正式实施,但2007年9月信阳市的“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时,15名女干部就已提前尝到了“甜头”。 在第一轮笔试中,23名干部脱颖而出,其中有15名女干部正是额外加了笔试满分的2%,才跻入下一轮的面试。经过最后一轮角逐胜出的5名女干部分别是信阳市旅游局副局长腾小云、信阳市审批中心副主任余华、物价局办公室邢国芝、信阳日报社纪检委书记陶中华。她们正是得益于上一轮的加分,才过关斩将走上副处级干部的岗位。 余金霞,现在是信阳市政协调研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去年上半年,她还是信阳市浉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一个副科级干部。余金霞在笔试中考了68分,但面试分数线是69.5分,最后加了2分才进入面试。她向记者表示,自己最大的收获是来自心灵上的“温暖”,让人更有干劲。虽然事后,落选的男干部流露出一些失落的情绪,但他们均向记者表示不会太介意。 “2008年1月中旬,根据《意见》试行的不足,我们又另外联合教育部门推出了一条:市各类高中、市管各类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考试,女孩总成绩加2分。”雷丽萍说,正是因为给女生加分的规定,引起了一些争议。 河南18市区学“信阳模式” 《意见》在信阳实施后,信阳市还没有经历过一次中考、高考,信阳的部分中学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除了有些男生家长有些意见之外,学校会尽量按照规定办。因为只有两分的差别,所以男生家长的反对之声也并非特别大。 信阳市人民对《意见》的反应异常平静,“就像当时‘禁酒令’出台一样,大家都默默接受。” 雷丽萍说,《意见》出台以后,在河南省全省引起了关注。按照她的说法,2007年12月是“推进月”。现在全省有18个市区把信阳此举作为“模式”在学习,其中步伐最快的要属洛阳市,洛阳即将推出类似关爱女性的规定。 2008年1月,《河南日报》花了很大的篇幅报道此事。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河南省妇联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信阳的做法省里很支持,目前已经上报给中国妇女联合会,进行下一步宣传。 60%网民质疑对男性不公平 现在让雷丽萍头疼的,正是来自网络高涨的反对之声。 据某网站调查显示,在参与投票的近一万名投票者中,认为“女干部的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满分的2%加分”是对男性不公平的占61.51%,对此做法赞成的占31.64%,持“无所谓”态度的占6.86%。而对“女生升高中或中专时,笔试成绩加两分”这条规定的态度与上面基本持平。 新华网上讨论专区大多数人质疑,如此“关爱”似乎有点矫枉过正,反而会造成新的男女不平等。 有网友留言:这是男女真正意义走向平等的重要举措,女性的受教育权首先要得到保障,但不值得全国推广。这难道不是歧视男生吗?关爱女性,咱也不能有失公平吧?男性占主导地位那是社会分工造成的,不是加分就能改变。男性有男性的劣势,女性也有女性的优势,我就为男性抱不平! 有人认为,应该从道德上衡量,而不是牺牲男性的利益去保护女性,制度本身造成了新的不平衡。 《意见》通过媒体曝光之后,媒体舆论更是一片哗然。评论多认为:信阳的这个《意见》是给女性搞特殊化,潜藏着对女性的施舍甚至歧视。给女性加分,显示的是一种形式上的虚伪。应该培养全社会关爱女性的观念。应该让女性在社会地位、经济待遇和工作机会上与男性平等,在社会事务中,给予女性应有的尊重和爱护。在社会各领域淡化性别界限,除特殊行业外,不以性别作为升学、录用、晋升的障碍,对女性来说,这才是最好的公平。 有法律人士称《意见》不违宪 在众多的评议中,很多人质疑《意见》的合法性。 北京某媒体认为:该项规定法律依据何在的质疑。《意见》的制定超出了政府作出规定的权限范围。这些仅在信阳有效的规定,事关公民基本权利,只适宜由当地人大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做出,而不应由地方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做出。 在政府与立法机关的权力架构中,立法机关是包括公民基本权利事项在内规定的制订者,同级政府则是立法机关制订的法规与相关决策的具体执行人,直接代替立法机关就事涉公民基本权利事项作出规定并执行,是对于立法机关专有权力的僭越。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意见》本身不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地方法规行之有效后,往往成为法律的储备和补充,应该鼓励地方做出一些好的规定。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点,类似《意见》的这种规定在地方很常见,合理有效的慢慢会上升成法律,有些就会被淘汰。比如说浙江以前出台过一个规定,女性到达一定年龄,可以未婚生育,这和当时浙江的地方特点有很大的关系,后来慢慢不适应变化了,规定就会自然消亡。 专家称尊重女性要实实在在 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意见》是尊重女性的一个很好的尝试,是对人的权益的保护。地方能够制定出来这些实实在在的关爱女性的规定,这件事情创新意义大于分数本身。分数的多少只是一个合理性的问题,这可以慢慢来讨论,解决。 “尊重女性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或者《宪法》等宏观层面上,应该给女性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周运清说道:“根据女性特殊生理情况和在社会实际状况,对于女性的特殊关照,给予差别待遇,没什么不好。在这个社会,男性拥有的社会资源比女性多很多,这还是一个包括文化、制度等多方面的积习。如果要平等,就应该把女性应该拥有的权益还给她。” 对于合理性的要求,则应该再仔细商榷。“女孩在升入高中或市管各类中专、职业学校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从现实来看,女孩的考试能力并不比男孩差,这样的差别待遇,可能不具有说服力。 还有学者指出,在严格遵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大前提下,对那些按计划生育的女儿户出台更加优惠政策,加大对生女儿家庭在福利和保险等方面的优惠力度。对生女孩的父母在“养老、医疗”及女孩上学等方面加大优惠政策的倾斜力度。 《信阳市关爱女性实施意见》选摘: 第一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女孩的农民家庭,减免20%的分娩医疗费用;费用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出,市县两级各承担50%。 第八条各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足哺乳时间。 第十二条本市各类高中、市管各类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考试,女孩总成绩加2分。 第二十条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女干部的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满分的2%加分。 第二十一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秀等次优先评定女职工。 第三十七条加大对侵犯女性权益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强奸、拐卖妇女、引诱胁迫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受案率和结案率达到10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杜安娜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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