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所面临的尴尬,是民众在现行公共决策框架内保障缺失的真实缩影。民意不能畅通抵达决策中枢,民权虽有宪法规定但无从落地,民心与政府意愿长期处于分离状态,造成了不少政策始终无法做到"开门决策",实际运行与民众承受力严重脱节的后果。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日前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的专家,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并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近期对降低漫游费提出最终决定。(《人民日报》2月13日)
据了解,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提出征求意见的方案是,以听证会第二方案为基础,在总降幅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做适当结构性微调。但这显然与之前三套听证方案均未通过的情形大相径庭。而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和电信事业发展需要”的表示,又打消了广大民众希望手机漫游费调整一步到位的热望。可以说,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的最终决议,与民意尚有较大差距,也基本重复了以往价格听证会“听而不用”的尴尬局面。
从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的表态来看,更像是侧重考虑少数人利益、个别集团利益的部门决策,而不像以民众权益为主导、以社会公平与效率为取向的公共决策。民众自然而生的抱怨与疑虑,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当民意始终“漫游”在公共决策之外,无法形成具有强制效应的制度安排,对各种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走向无从置喙时,包括听证会在内的保障举措就成为徒具观赏性的形式花架。
我们经常说,民意不可欺,民意所向应当成为国计民生决策的首要参照。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正如同原子化的个人,在这个分殊化社会中呈现“松散土豆”的无力状态,民意虽然代表了十多亿人的共同愿望,但如果没有稳定而可行的制度设计,就无法通过公共渠道凝聚起来,转化为可与强势利益集团、政府部门平等博弈的力量,无法在各种政策变动的谈判平台上,公开表达不同立场,并且让这种立场导入公共议程,影响政策走势,最终获得一个较为公平合理的博弈结果———弱者获得足够补偿,利益得以均衡分担。
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表达了对听证会的不满。作为民意诉求的第一步,听证会在听证代表资格获取、听证方案信息披露细致到位、听证过程公开透明、听证结果接受民众检验等环节中,如果能按照一整套获得民众广泛认可的程序正义逐步推进,民意就能处处体现于听证体系之中,听证结果就不会偏离民意方向而落入幕后交易陷阱,民众权益也不致成为利益集团满足私欲的牺牲品。而现实与公众期待恰恰相反———听证代表不经选而内部圈定,听证方案总是云里雾里,听证过程秘而不宣,听证结果大多与民意背道而驰……
听证会所面临的尴尬,是民众在现行公共决策框架内保障缺失的真实缩影。民意不能畅通抵达决策中枢,民权虽有宪法规定但无从落地,民心与政府意愿长期处于分离状态,造成了不少政策始终无法做到“开门决策”,实际运行与民众承受力严重脱节的后果。
如果民意始终“漫游”在公共决策之外,就会造成公共决策过度政治化、部门利益化,不但没有解决社会经济资源公平分配,形成对民众或弱者适当倾斜照顾的帕累托改善,反而助推了资源流向的两极分化,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拖累了中国改革开放深化、建立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的前进步伐。公共管理者须臾不可忘记,任何公共决策归根结底是权利分配问题,必须通过完善的民意获取程序、对职能部门与利益集团的权力制衡,来维护政策的正当性与大众性,而不是走向民意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