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办副主任徐世平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由于网络文化的颠覆效应,正打造一批传统文化的“零接触群”,而这些传统文化的“隔离一代”多为年轻人。年轻一代看报纸越来越少,甚至都不能安分地守在电视机前,而是更喜欢根据自己的口味在网络上寻找文化消费品。
上海市互联网研究中心调查显示,网上的思想文化之庞杂,可以用“集散地”来形容。里面有反日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有仇富仇官情绪,有在现实中无法表现的行侠仗义情绪,有涉及伦理道德方面的言论等。
有关专家认为,网络作为一种文化载体,人们对其依赖性已超过了影视、文艺、书本等任何传统文化载体。网络文化除具有文化的一般特征外,还有三大独有特征:
一、文化体系的开放性。曾专题研究过网络文化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李钢认为,网络文化融合了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化特征,人类的文化交融将在网络中得以实现。同时,由于信息在网上的自由流动,也使网络文化成为“不设防”的文化形态,关注文化扩张、文化入侵、文化安全正被提上日程。
二、文化内容的动态性。由于网络信息更新与传递迅速,各种风俗时尚与社会热点不断发生变动,这使得网络文化具有极大的不可控性。据上海市互联网研究中心调查,网络文化对现实社会“动员力”的不可控性,增加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在全国每年发生的约7万起群体性事件中,有规模并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几乎都同互联网有关。
三、文化主体的自由性。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刘良海说,网民是网络文化主体,可以在任何一台电脑上创作发布自己的文化成果,加之自己的虚拟身份,其文化活动不像在现实中那样受到过多限制和约束。
生产与消费在“剑走偏锋”
一位“网络名人”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目前在网上点击点非常高的“偷拍系列”,实际上是一帮职业网客在自导自演,找到熟悉的女孩,给其一定报酬就进行所谓的“偷拍”,然后再放到网上赚取点击量。
一些大学生说,为吸引眼球,追求点击率,似乎在很多人眼里,会写好文章的,不如会偷拍的;能说理的,不如直接骂人的;搞原创的,不如搞剽窃的。网络文化生产显得十分浮躁。
据江西省委宣传部调查,网上非学术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每天约有2万张色情图片进入互联网。南昌一所重点大学计算机系学生创建的“成人帝国”网站,在网上兜售淫秽光碟1600多张,范围遍布广东、上海等21个省区市。不少伪科学文化在网上泛滥,大谈“风水科学”的中文网站有数百家。
“颠覆传统”成为网上一种值得警惕的倾向。经典电影《闪闪的红星》中的小英雄潘冬子成了一个整天做明星梦的傻孩子,恶霸地主胡汉三成了青年歌手大赛的评委。有的网上称雷锋死于帮人太多,董存瑞、鲁迅、岳飞被剪贴组合成搞笑形象。木子美性爱日记、芙蓉姐姐现象等网络文化更在颠覆传统文化的同时,颠覆了人们的道德标准,混淆了是非价值观念。
互联网专家赵师谊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英雄被质疑,恶人的恶行被同情甚至有的专家为之呼吁、奔走,说明互联网的开放性穿透了传统社会固有模式和框架,使人们的价值认同更加复杂。
专家发现,绝大多数网民网络文化消费单一,互联网在他们手里成为一种接发信息、恶搞成风的娱乐工具。
从媒体报道和现实中网民的上网行为来看,我国网民在上网的层次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级的水平,忽视了互联网的真正有益作用,很多人正在将互联网看作另一个替代“麻将”的娱乐消遣工具。两者的相近之处在于:同样玩物丧志,许多网民上网搜索奇闻怪事、网上闲聊、下载盗版影视作品、沉溺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同样容易激发犯罪,比如骗钱、骗色,有的网民还通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同情和信任,有的蛊惑民众,扰乱社会秩序,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