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时评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艳照门:道德归道德 法律归法律

  艳照门事件这两天依然热度不减。《三张照片背后的权利与权力》是我的一篇评论,在《南方都市报》发表后,有朋友把它搬上了“新真名网”。一位律师朋友发表了这样的意见:从保护隐私的角度来说,把上传者定为艳照门事件元凶,没什么不对。邵建把艳照的主角当作受害者,在这个意义上说得过去。但如果人们顺着那么个思路狂奔,要求法律对做坏事的人(指艳照门中的明星)大加庇护,并去追究那些将坏人坏事公诸于众的人(指发布照片者)的刑责,法律内在的正义究竟是得到了强化,还是被严重削弱了,不值得我们深思么?这位律师是法学出身,他的话无法不引起我的注意。

  对艳照门,我的基本态度是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拍那些照片的明星们归根到底是个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但发布者不同,他的行为已经越过道德界限,需要法律来面对了。那么,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在哪里?如果一个人的言行没有侵犯他人,他怎么说或怎么做都是他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也与法律无关。如果一个人的言行涉及他人,他就要注意这言行是否侵犯他人。如果侵犯发生,就有可能造成法律问题。因此,“权界”作为一个人的权利界限,由它形成的德与法之界,就看它是否侵犯他人。

  拍照属于私人行为,怎么拍都是一种权利,哪怕不雅。他们的行为无从侵犯他人,因此,艳照如果与他人无关,也就与法律无关。那位律师说“要求法律对做坏事的人大加庇护”,我不能同意。这里有坏人坏事吗?法律和这件事只是无关不是庇护。尽管我理解这位律师的道德洁癖以及由此产生的道德忧虑和义愤,但任何试图把道德法律化的正义感都让我不安。我很认同大众舆论对这些明星们的道德批评(攻讦和谩骂不在内),她们并非没有道德缺陷,这倒不是她们的拍照姿态,而是她们之间那种几乎是随心所欲的混乱关系。包括既然私下里那么“金瓶梅”,公众场合也就别装“梁祝”迷惑追星族。但即使私德不修,也不能邀请法律出场。

  在这里,法律如果被请出,只能对着艳照发布者,因为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和名誉。但那位律师朋友却认为:法律如果“去追究那些将坏人坏事公诸于众的人的刑责”,会有损“法律的内在正义”。这里可作三点分析。一,什么是坏人?一个人如果没有侵犯他人,可以称之为坏人吗?法律上的坏人是好定义的,侵犯就是标准。道德上的坏人有时难以定义,因为道德问题人们看法不同,标准也就不同。比如我就不认为那些拍照明星是坏人。二,在法律上,坏人的隐私也是隐私,依然不能随意侵犯。法律可以剥夺一个坏人的权利,但不能剥夺他所有的权利,隐私权就在这不能剥夺的权利之中(办案除外)。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坏人的隐私保证不了,也无以保证好人的隐私,甚至它还可以以揭发坏人的名义揭发任何一个人的隐私。三,法律的正义就在于它对侵犯他人的人予以处罚,用以维持社会公正。除此以外,它没有也不应有其他的正义诉求(比如道德正义的诉求)。哪怕被侵犯的人的确是坏人,法律在惩处他的同时也要在另一方面保护它,这才是“法律内在正义”的完好体现。

  综上,在道德层面我赞成对明星们的批评,法律层面我赞成对发布艳照者的法律追究。道德和法律是并进而不是混淆,恰恰可以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二评“艳照门”:人不是东西
·“艳照门”里的道德困境
·“艳照门”最新进展 张柏芝凌晨被逐出家门
·"艳照门"前是非多,警察难做!
·艳照门:点击与谴责的双重道德标准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