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7日下午,原平市大万梁煤矿因合同纠纷发生殴打事件。事件发生后,忻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原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这一事件系煤矿非法承包过程中因经济纠纷引发,并不是因农民工讨薪所致。
2008年2月17日下午15:38分,原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长梁沟大万梁煤矿有人闹事。公安部门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打人凶手已逃离。公安人员当即采取措施,将伤者送到医院治疗。同时迅速成立专案组,对事件及时展开调查侦破。
2008年2月19日、20日,原平市政府分别接到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农民工在原平市遭殴打要求妥善解决》和《关于赴贵市接洽处理我县农民工遭殴打致伤一事》的函后,原平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又专门就此事进行安排部署。
2008年2月21日,原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事件查处情况的汇报后,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并责成分管领导牵头,一是继续对这一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二是对打人的凶手及幕后组织者迅速查清,依法处理。三是派专人前往医院看望伤者。四是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大对大万梁煤矿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稳定。
经查实,大万梁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资源整合过程中,经省资源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六证”齐全有效。法人代表王维青(系山西汾阳市人)。经查实,该矿存在非法承包问题。大万梁煤矿王维青与湖北省郧县人刘志私自签定承包协议为非法协议,原平市安监局已于2007年12月3日对该矿依法做出停产整顿的处理决定。至今,该矿一直处于停产整顿之中。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