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28日电(记者 赵大勇)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山东已有6002.57万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571.42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医药费用补偿27.49亿元。
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28日说,目前,山东省134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6002.57万人,参合率达90.31%。新农合参合率、参合农民人数、受益率等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山东省确定,2008年,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要达到人均不低于60元,参合农民个人年缴费维持原有标准;2009年,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省、市、县(市、区)财政都要相应调整补助标准,确保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人均不低于80元,每位参合农民个人筹资不低于20元。这样,每位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将从2003年新农合制度试点之初的3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元。
此外,山东省将进一步完善统筹补偿方案,适当提高中医药和县内医疗机构服务补偿比例,逐步统一补偿模式,实现门诊和住院统筹分配比例、起付线、封顶线、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全省统一。
今年,山东还计划选择一个市和有条件的2~3个区进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销相衔接的试点。对失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等特殊群体制订有效的参合或参保衔接办法,确保他们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在制度上不留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