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黄山市上下瞩目的徐普来贪污案于3月17日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普来、徐双贵、孙小波、周军四人到庭受审。据了解,其中被告人徐普来被指控在2002年至2004年,伙同其子徐双贵等人贪污近5000万元,创黄山市近年来被指控贪污数额最高的记录。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普来曾担任歙县建设委员会主任和歙县政协副主席,从2002年至2004年,其伙同被告人徐双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大肆隐匿、侵吞并非法占有国有财产4664.13万元;被告人徐普来伙同被告人孙小波、周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产2541713.25元。
2004年下半年,经歙县企业改制领导组决定,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徐普来、徐双贵趁机向歙县企业改制办公室提供了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有472名职工的虚列名单,从而骗取政府同意其“承债式”改制的方案,并确定2004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在评估中,被告人徐普来通过提供虚假的材料等方式,隐匿了大量的国有资产,致使该公司的评估净资产为负66万元。随后,被告人徐普来又精心安排被告人徐双贵和周军参加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竞买,徐双贵以400万元的拍卖价格买到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所有权。之后,被告人徐普来、徐双贵又以虚假的472名职工需要安置为名,骗取当地政府同意,从而未将该400万元上交歙县财政改制专户。2005年3月,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成为被告人徐双贵个人所有。经鉴定,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改制基准日2004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4664.13万元(未包括土地的价值),因此,被告人徐普来、徐双贵实际侵吞国有资产达4664.13万元。
此外,被告人徐普来于2002年至2004年9月间授意被告人孙小波、周军通过编造歙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工资报销表的方式,虚列支出套取公款2541713.25元,用于徐普来购买古民居建筑构件,并被徐普来个人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普来、徐双贵、孙小波、周军四人之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