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当选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专访,在谈到“司法公正”问题时,王胜俊强调,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
王胜俊表示,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的分化和整合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动。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阶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期盼公平正义。如何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如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是中国各级审判机关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王胜俊说,法院要更加深入地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色,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规律,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让人民群众从各级法院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王胜俊表示,公平正义是人类政治法律思想的核心价值,社会主义比以往任何社会制度更加重视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他认为,实现司法公正要做到五个“必须”:
一、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围绕公正司法而进行和运转。
二、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滥用司法职权的行为,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坚持刚正不阿的司法品质,坚持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合法利益一律平等保护;
三、必须搞好法院的廉政制度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弘扬司法权威;必须研究保证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机制、程序和技能,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
四、必须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看法和需求,让社会各界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增进社会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
五、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