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提高政府效能的新突破点
大部制改革首倡者汪玉凯:改革将从中央逐步推向地方
3月15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设部门5个,减少正部级机构4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六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此拉开序幕。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一是调整职能,二是调整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调整和完善行业管理机构,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针对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明确界定部门分工和权限,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这次改革将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解决政府“缺位”“越位”等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海外舆论认为,此次机构改革是“近10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将有助于中国政府更好地应对能源问题、加强环保以及推进金融改革。一些分析人士认为,这次机构改革还有更深一层意义,即以政府改革带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改革,进而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机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提出,“要冷静地看待大部制改革”:在执政党的机构设置方面,如何与政府的大部制进行对接,不重复、重叠?两会结束之后,大部制改革是一步到位,还是逐步改革?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思考。
节能减排:扭转被动局面的历史性“拐点”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两项约束性的指标。2006年全国没能完成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总体目标的难度陡然增大。
“十一五”已经过了2/5,要完成预定计划,必须在剩下的时间里削减7%左右的污染物,任务相当艰巨,形势非常严峻。其难点主要在于,经济增长速度依然偏快,产业结构重型化格局没有改变,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放慢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生产的动力不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依然滞后。
2008年是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第一年。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交干部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温家宝总理郑重指出:“‘十一五’规划提出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甘肃省省长徐守盛、山东省省长姜大明等地方领导纷纷表态,完不成节能减排指标任务就辞职!新政的实施和地方的重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