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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治视线:许霆案重审获改判 段义和案从犯被判刑
2008年04月06日 16:14:2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上海4月6日电(记者刘丹 杨金志)在这一周里,法院对备受瞩目的“许霆案”作出重审判决,许霆被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而在“段义和炸死情妇案”中,为段义和作案提供爆炸物的从犯廉德金被判有期徒刑12年。此外,一些地方试行的青少年犯罪教育制度、死刑犯全面实行注射刑,都显示了法治理念的进步。 许霆从无期徒刑被改判5年徒刑 3月31日,广受关注的“许霆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许霆未退还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7万余元。 山西籍的打工青年许霆因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错,提取了不属于自己的17万余元,于2007年11月29日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许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14日,广东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一审判决的结果在学术界、社会上也引起很大的争议。 法院审理认为,许霆的行为有盗窃的主观故意,也符合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特征,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柜员机内的资金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许霆的盗窃行为应当属于“盗窃金融机构”。 审判人员表示,重审判决之所以对许霆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主要基于两点:一是许霆的盗窃犯罪意图和取款行为是在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的情况下发生的,与有预谋、有准备的盗窃犯罪相比,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二是许霆是利用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使用本人银行卡指令超出余额取款的方法窃取款项,与采取破坏性手段盗取钱财相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人大常委会主任炸死情妇”从犯被判刑 震惊全国的济南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炸死情妇一案,自两名主犯段义和、陈志被执行枪决后,上周又有新进展:为主犯陈志提供爆炸物的平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廉德金,被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廉德金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 段义和原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与被害人柳海平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为了摆脱柳海平,段义和与其担任警察的侄女婿陈志等人,于2007年7月9日在济南闹市区制造爆炸案,将柳海平当场炸死,并致伤两名行人。当年9月,主犯段义和、陈志被执行死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三四月份,主犯陈志以在山区盖房炸石头为由,多次向廉德金索要雷管、炸药,廉德金通过关系向人索要了5枚雷管和约2公斤硝铵炸药,存放于自己驾驶的捷达车后备厢内,并送到陈志办公楼下交给陈志。 法治进步:少年犯罪重教育,死刑犯实行注射刑 为了在青少年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进一步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开始试行青少年罪案“社会危害性评估”机制。检察机关还对不予起诉的青少年实行“污点限制公开”的“三不”制度:不进行公开宣布、不公开案件内容、不将决定书存入人事档案,用“教育”代替“刑罚”,以最大限度消除青少年心理障碍,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此外,从今年4月开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依法判处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罪犯,全面实行以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这也是山西省法院系统中首家全面实行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法院。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刘丹 杨金志
编辑:
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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