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31”事件中受影响的乘客,将能得到东航给予的补偿,不过最高只有400元。这是昨日本报记者致电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误组后得到的答复。而最低的,将仅能得到100元。
赔偿电话很难打通
“你是3月31日受影响的乘客?把身份证、机票航班号、登机牌等传过来,会有专人帮你办理赔偿手续。”昨日下午,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误组的工作人员熟练地回答道。
打通0871-7114396这个电话,是一件费力的事情,记者足足花费了近2个小时,忙音才变成有人接听。“对不起,今天拨打电话的人实在太多了。”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赔偿部门,不会漏赔或不赔。”
但谈及赔偿标准,该工作人员指出,无论情况如何,最多赔400元。“如果是航班取消的,补偿400元;如果是延误1-2两个小时
的,没有安排宾馆住宿的将补偿100元,延误8小时以内将补偿200元。”
据说是按“标准”赔
最低100元,最高400元的补偿标准,在很多受影响的乘客看来,远远不够。在不少论坛上,已经出现了质疑东航“赔得太少”的声音。
“我们是按照规定来赔偿。”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延误组相关人士表示。他指出,所依据的规定是目前民航总局颁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
记者随即查询了相关条例,发现非常关键的一条在于,国家民航总局称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这也意味着,如何赔偿是由各航空公司自己说了算。
据了解,已有一些因返航事件误机的乘客准备起诉东航,要求索赔。
高层仍说标准没定
有意思的是,昨日记者同时拨通了东航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建雄的手机,在电话中他坚称“补偿标准没定”。
“400元的补偿金?我们目前没有确定。”曹建雄表示,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召集法律专家、协会等一系列人,集体商定补偿标准。在延误组已正式对外宣布后,这位东航“掌门人”的如此说法,不由让人对补偿金额生疑。
中消协将提供法律支持
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武高汉昨天对媒体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一直密切关注东方航空公司云南部分航班的集体返航事件,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将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依法提供支持。
武高汉表示,乘客、飞行员、航空公司作为利益相关方,都应该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维护消费秩序。航空服务其实质上是一种合同,乘客购买了机票,就意味着航空公司有义务安全、准时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如果真的是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那么经营者变更合同或者取消合同也是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消费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谎称不可抗力,以逃避责任,就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依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等相关条款提出索赔。
中国消费者协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公布调查结果,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兑现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