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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盐湖重组幕后调查:70亿国资以7000万贱卖
2008年05月10日 07:17:4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受让方实际控制人 深圳兴云信股权的受让方也是最大的受益者是华美集团董事长、华美资产最终控制人张克强及华美资产不多的几个自然人股东。 受让了深圳兴云信70%股权的华美资产,由张克强出资160万元、宋世新出资40万元,于1999年6月设立。经过2000年7月、2001年11月、2003年9月、2005年3月、2006年9月、2007年2月共计六次的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最后变动为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1.1万元、广东华美雅思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自然人宋世新出资245.2万元、熊中出资120.7万元、叶立强出资28万元、刘沙出资27万元、许岚出资14万元、陈金龙出资12万元、陈锋出资10万元、曹迅毅出资11万元、罗峰出资22万元、沈磊出资4万元、卢明辉出资2万元、李日曼出资1万、曾冰出资1万、谢福中出资1万元。 在该公司2007年2月最后一次股权变动中,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原出资547.3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76%)中的46.2万元转让给宋世新,转让金额为46.2万元。这次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正是2月2日——华美资产联手华美集团收购深圳兴云信的工商注册变更日做出的。 很容易算出,对应这46.2万元股权变更的权益主要来自——4.2%的华美资产——2.94%的深圳兴云信。 此外,华美资产持股较多的自然人股东多为华美集团高管,其中叶力强系华美学校董事,刘沙系华美学校副校长,陈金龙、陈锋与罗峰均系华美集团董事,曹迅毅与罗峰同系华美派驻深圳兴云信董事。不过,股东许岚与熊中一样,《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查阅相关材料后,未能证实他们与华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曹迅毅与罗峰这两位华美资产股东兼深圳兴云信董事,在2006年9月19日盐湖集团股东会通过对深圳兴云信的定向增发方案前,曾多次买卖*ST数码股票。 罗峰于2006年6月19日买入数码网络股票10,000股,又于6月20日买入7,500股,并于2006年6月22日全部卖出共17,500股。曹迅毅于2006年6月23日买入数码网络股票208,800股,于2006年6月30日卖出79,390股,7月5日卖出86,740股,7月7日卖出42,670股;于8月1日买入70,000股,并于2006年8月10日卖出70,000股。 在树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ST数码(000578)关于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暨注销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中,对上述事件解释到,“深圳兴云信董事罗峰、曹迅毅买卖数码网络股票时,深圳兴云信尚未认缴盐湖集团的增资,不属于盐湖集团的股东,故不具备利用内幕信息的条件。” 而《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获悉,罗峰、曹迅毅的深圳兴云信董事职位是2008年2月24日才在公司股东会决议中通过的。上述《法律意见书》的公告则早在2007年10月24日,此时,深圳兴云信尚未被华美集团与华美资产收购,董事均系兴云投资派驻,分别为杨承佳、张涛、詹建东、徐启东和崔伟。 树人律师事务所缘何默认罗、曹二人为深圳兴云信时任董事,宁愿从认缴增资与否解释,也不以上述最简明的时间点来证明二人的“清白”,耐人寻味。 华美资产的第二大自然人股东熊中同样值得关注。2000年7月,张克强将原出资160万元中的10万元转让给熊中,转让金额为10万元,后者成为华美资产股东。2006年9月,广州市华美英语实验学校将占公司注册资本10.06%共110.7万元的出资转让给熊中。 能够在华美资产股东名单列有一席之地的,多为华美集团的创业骨干,然而遍寻相关材料,记者在华美集团的创业骨干中都找不到熊中的名字。有意思的是,*ST数码2006年中报显示,其时任第一大流通股股东恰好也叫熊中,持股数1,350,401,占公司总股本0.681%。随后,熊中从当年三季报披露的股东名单中消失,时间上看,与华美资产的股东熊中增持华美资产的时间吻合。 “完美回报”指日可待 华美集团于1993年由张克强创建,保利地产(600383,华美集团系其第二大股东,张克强系其第三大股东)2007年年报显示,截至年报基准日,张克强个人对华美集团持股为90%。 华美集团的主页上介绍,它是以教育、专业市场投资为主、证券投资和其他实业投资为辅的国际投资集团,集团员工总数近千人,总资产规模约为35亿元人民币。参股企业包括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悍马轮胎科技有限公司等。 综合深圳兴云信对ST盐湖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2008年3月11日股改完成日开始,深圳兴云信持有的约2.25亿股ST盐湖流通受限股,其中约170万股将作为对价委托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该部分股份至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未发生需要执行追加对价承诺情形,可上市流通;其中占总股本5%的约1.53亿股于2009年3月11日解禁;剩下的0.7亿股可于2010年3月11日解禁。 与通过深圳兴云信成为ST盐湖股东的“犹抱琵琶半遮面”不同,华美集团对其另一次成功资本弄潮十分自豪,“参股保利地产”的链接在其主页上右下角被清晰标出。而这两次投资,都有着共同的特点——超低价入股。 2002年8月,由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南方”,全国资)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华美集团和张克强等16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48)。其中,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以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评估的截至2002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华美集团及张克强等16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 华美集团以4557.7858万元出资,在保利地产股权所占比例为15.19%,张克强以1350万元出资,在保利地产股权所占比例为4.5%,分列第二、第三大股东。 经过保利地产2006年7月的新股上市、2006年10月的一般法人配售上市、2007年4月的转增,华美集团持有其12,154.1万股限售股,占总股本11.05%;张克强持有限售股3600万股,占总股本3.27%。 这段时间中,2006年年末华美集团获保利地产约182万元分红,张克强获得54万元分红;2007年年末华美集团获保利地产约425万元分红,张克强获得126万元分红。 2007年7月31日,上述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随后的8月23日,张克强迅速以每股77.49元均价减持了3,305,738股;加上8月28日的再一次抛售,张克强两次共计减持超过528万股,套现4.24亿元。华美集团则于2007年8月到2007年年底期间减持保利地产1285.51万股。 深圳兴云信持有的ST盐湖限售股解禁后,实际控制人华美集团是否会如对其持有的保利地产那样套现,尚无从得知。 来源:
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
王思璟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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