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银行和受灾群众十分关注。记者昨天获悉,中国银行25日在四川广元市受理了首例个人客户提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
■银行正在制定核销细则
25日上午,广元市民陈女士来到中行广元支行,她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自己7年前在该行贷款购买的一套三居室被地震损坏无法居住。现在她一家三口还有双方的老人、亲戚们都挤住在帐篷里,生活很艰难。2001年买这套房子时从中行贷了5万元,至今还有2万元贷款没还。她希望银行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核销这笔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当即指导她填写了一份《零售贷款地震受灾情况登记表》,受理了她的申请。
陈女士欠银行的2万元到底用不用偿还?昨天,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紧急通知》刚下发没多久,目前该行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细则出台前还需要上报给有关部门审批。这个过程应该不会太久。据悉,目前,灾区的各银行都在积极登记客户的受灾情况,以便将来按照总行规定的条件,进行相关处理。而且,各银行都表示在灾后一定时间内,对贷款客户不催缴,不处罚,也不记入央行的征信系统。■核定呆账将“先易后难”
根据财政部最新出台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及银监会《紧急通知》,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无力偿还的债务,将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同时,对信用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均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且确实没有其他财产可清偿,也将认定为呆账进行核销。
四川省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和重建,各家银行肯定将加速受理、认定工作,开展起来也将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先从比较容易认定、额度比较小的一批贷款案例做起。对于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他表示,财政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核销。■如何认定是关键
“我认为,现在核销灾区贷款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认定‘无力偿还’”。昨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出台的紧急通知只是一个原则性、方向性的文件,并没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人提出,根据这一文件,如果个人或企业贷款购买兴建的房屋在地震中倒塌,就可以被当作呆账核销,由银行买单。郭田勇认为,这样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会引起道德风险。根据文件,只有在地震中遭受损失且的确无力偿还的借款才能被核销。在核销贷款过程中,银行还要取得法院、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也就是说,即使房屋被震毁,但借款人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的,还是应该还款。
郭田勇指出,目前如何认定“无力偿还”还没有细则出台,也许各银行会自己制定。银监会的文件中,没有将“借款人”区分为企业和个人。由于四川灾区受影响的个人贷款量不会太大,所以这次核销贷款的重点还应该是企业贷款。相比之下,企业贷款的核销比个人贷款要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