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遇到地震,本能地逃跑,不奇怪。作为老师的范跑跑扔下他的学生,率先跑了,在遭到网友批评的时候,为自己作些辩解,我也不会奇怪。我奇怪的是,他从来不认为自己错了,他从来不为自己辩解,而是一浪高过一浪地抛出他的价值观,表现得像一个斗士、一个传教士。换言之,他坚信自己做的是对的,无关本能,而是价值的选择。
其实范先生错了。拥有什么样的价值观,那或许是你个人的事情,但当你作为中学教师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决定你行为合理性的,是你的职业约束,而与你个人的价值观无涉。
首先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当地震突发时,学校、教师无疑承担着优先救护学生的法律责任。《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地震来袭,制止灾害发生是不可能的了,但组织学生撤离、教给学生避难办法、提醒学生逃生,总是应该的吧?教师也是公职人员,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说你一句玩忽职守,不过分吧?
其次,范先生的很多观点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公开挑战。比如宣称不救母亲,比如宣称“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
一个普通老百姓,猝临大难,不能强求他必须牺牲。但是于特定职业的人来说,“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他人就是他这个职业的义务,比如解放军战士,临阵脱逃就会被军法从事。范先生认为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救人不高尚,对于大地震中那些舍己救人的教师、干部、警察来说,他们岂不是死得很没意义吗?
范先生为什么会有这么离奇的理论呢?
他的《一个北大毕业生的自白》,或许可以说明什么。进入大学,他感到中学学的多是谬误。他写道,对“我的中学老师‘一个也不宽恕’”!他发誓要另辟蹊径。他的这一想法,应该是受到当时教育的影响。他读大学时,社会上正好有人在反思中小学教育,认为中学语文教育是“用政治来强奸语文教学”,这句式与范先生的“道德绑架”论相似;有人批评刘绍棠的《榆钱饭》“所抒写的情感就好比是一只挨饿的狗,一旦主人给他吃饱了,于是欣喜若狂,忍不住对主人摇头摆尾”,这大约是范先生不感恩的来源;批评毛泽东号召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表面上看这是很美好很纯洁的词汇,但再往下推,为了某个崇高的‘共同理想’就可以要求别人牺牲生命,甚至可以强迫你牺牲生命……很美好纯洁的东西由此就转化成了很可怕的东西”。如此一来,为他人牺牲也从学理上被否定了。范跑跑受到这样的新式教育,才有了现在的思想行为吧。
这或许是原因?
看来教育、教什么、师德,都很重要啊,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