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持有“8+1”武汉城市圈内任一城市有效暂住证的人员,在圈内其他城市暂住,登记后可不办理暂住证。
“8+1”武汉城市圈,即以武汉为圆心,包括周边一百公里以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八市。这项举措实行后,在这九市持暂住证的人员,可以“一证通行”圈内所有城市,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圈经济发展,实现人口合理流动。这是湖北公安部门近期推出的20项便民新举措中的一条。湖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周厚震介绍说,近年来,湖北公安机关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为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又推出20项新举措,涉及户籍管理、出入境和边防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五方面。
除“8+1”城市圈内暂住证“一证通行”外,湖北公安机关还全面放开地级市配偶投靠落户条件,夫妻户籍在不同地区、分属城镇或农村户籍的,一方即可向另一方迁移,不再设置分居年限的限制。同时,将目前实行的机动车号牌“6选1”(车主可从6副车牌中挑选1副)扩大为“50选1”。此外,发生在省辖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要求不当场处罚的,可以通过“全省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在任意一个高管大队接受处罚,受理的高管大队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据了解,20项新措施中,还包括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违法犯罪举报中心、实行警情受理和案件办理情况回告制度等举措。湖北公安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现场督查、群众座谈等多种方式,督导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对贯彻不力的地方,群众可通过110报警服务台和各级公安机关热线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