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免职的瓮安县原公安局长申贵荣“出人意料”地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记者问:你觉得公安的权威是什么时候消失的?申贵荣说:我们的权威早就没有了。我们机关经常被冲击,比如,去年4月,玉华乡村民和矿产开发商发生矛盾,我们去调查,最后以扰乱社会罪,抓了几个村民。这下子,玉华乡的村民不干了,一下子纠集了好多人来冲击我们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我当时正因膀胱癌在医院开刀,听到这个消息非常悲观,做了这么多年警察,出现这种事,真是公安的耻辱。
在这次“实话实说”的专访中,申贵荣不仅谈到了当地公安部门破案率低、打击黑帮不力等自身问题,也谈到了公安机关非警务活动过多、动则“得罪”老百姓等外在问题。“我并非想为自己开脱。”他说,“这些年,我工作的失误,我从不逃避;但不是我们的问题,我要替公安澄清。”申贵荣2002年7月份从贵定调到瓮安,刚来时赞誉声不绝于耳,6年后却黯然离去。看到一个曾经立过大功且踌躇满志的公安局长竟然落到了晚节不保的境地,不由得让人扼腕叹息。
我们不由得要追问:是什么让公安的权威消失,是什么让公安动则“得罪”老百姓,是什么让群众对公安充满仇恨,是什么让申贵荣这样有抱负的公安局长最后“黯然下课”?
负主要责任的是“用专政手段对待群众”的地方政府执政思维。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等领导在总结这起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时,特别批评一些地方随意动用警力,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甚至用专政手段对待群众,导致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紧张。按照申贵荣的计算,这几年针对群体事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动百人以上的大行动就有五次,这其中包括矿权纠纷、移民搬迁、房屋拆迁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把老百姓都“得罪”完了当然是不奇怪的。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保护人民的利益;只能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一旦以专政手段对待群众,便违背了公安机关的根本属性,使公安机关失去了存在的依据。《警察法》中明确要求,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动则对群众施以暴力,只会沦为地方政府的“打手”,公安机关也便失去了群众基础、失去了权威、为群众所仇恨。
整天在矿权纠纷、移民搬迁、房屋拆迁等方面“不务正业”,不仅使得警民关系紧张,更使得当地公安机关耽误了本职工作:这些年当地不仅有50%以上的案件没有侦破;民警与黑帮还有了勾结,使得打黑更加力不从心。在治安不好、干群关系紧张、黑势力猖獗的情况下,群众当然容易被煽动,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也便时有发生了。看来,要拯救局长申贵荣、拯救公安机关,改变其“力不从心”的局面将精力集中到破案打黑维护社会治安上,必须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其从没完没了的干群纠纷中解放出来。
周恩来总理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此次瓮安骚乱事件,需要总结的东西很多,修补警民关系、厘清公安职责、加强警务监督无疑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它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