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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核电应急办原主任落马:赴澳门赌博输300万
2008年07月17日 12:15: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公关机构”揭秘 多数人认识海盐,是因为那里坐落着我国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但随之成立的这个秦山核电应急办却鲜为人知。 翻开应急办的出入境记录可以发现从2001年至案发,庞乐明共出境54次,平均每年9次,也就是说平均每40天就会出境一次,主要去往澳门、北欧、南非等地。南北湖旅游公司的账本记录也同样表明,近年来应急办平均每人每年出境1次。 应急办人员出入境如此频繁是否与其单位职能有关?法庭上的庞乐明始终声称核电应急办是政府的公关机构,98万余元旅游支出用于本单位、外协单位、核电系统、上级领导的考察中发生的补贴项目、加餐加酒、购买礼品等公务招待列支费用,都是正常支出。他推说这些开支都是用于“上面来人”,话语间透露出神秘感。 带着疑问,公诉人在进行补充侦查时专门向海盐县政府调取了文件。文件证实,应急办主要有两项职能,一是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准备工作,二是支援秦山核电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代表政府为秦山核电建设搞好服务,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审查过程中,公诉人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证据。为了逃避审计,掩盖违规开支真相,庞乐明曾在向海盐审计局提供的文件内私自增加了一条应急办职能,即“负责代表县政府向核电企业争取经济支持、政策支持的各项事宜,并负责接受、管理核电企业向县政府提供的各类经费”。 摆在眼前的大量事实表明,应急办并不是政府的公关机构,不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优惠政策,也不需要通过经常性的出国出境考察进行上下公关。将应急办神秘化是庞乐明虚列旅游支出,将公款揣进个人腰包的手段。 虚列支出是庞乐明屡试的招数。2006年9月6日,他还从别处讨来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空白的加工定做合同虚列“核应急宣传读本,计5万元”等内容,又从小金库套取现金5万元。 “我查了十几年的账,没见过财务账目这么乱的单位。竟还有这样胆大包天的人。”嘉兴市审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协助办案人员查账时说。 两次开庭终认罪 2008年1月22日,庞乐明案在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席上,49岁的庞乐明身患重疾,满头白发,如逾花甲,但脸上的表情仍然不可一世。 庞乐明当庭只承认在陪同山东核电办人员前往北欧旅游时,用应急办的钱支付了随同情妇的团费,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绝大部分犯罪事实矢口否认,把单位资金的去向全部推给“公务招待”,还立下“绝对没有贪污一分钱”的毒誓。 由于庞乐明对绝大部分事实始终未作如实供述,公诉人向合议庭申请延期审理,要求对案件作补充侦查,以排除庞乐明辩解的真实可能性。通过走访审计机关、应急办等单位,进行补充司法会计鉴定,公诉人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同时还发现,2005年7月12日,庞乐明还指使南北湖旅游公司出具“法院、检察院外出考察费用”、“财政局游韩国团款”、“老干部考察昆明团款”等子虚乌有的支出证明,从小金库中套取55.91万元占为己有。 5月6日,庞乐明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在庄严的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摸其底气,挫其锐气,庞乐明的侥幸心理终于被击垮。他收起了一贯傲慢的表情,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承认。庭审结束时,他已经泣不成声。 鉴于庞乐明在纪委对其实施“双规”前已经主动交代了部分贪污事实,庭审中又对指控的全部贪污事实表示认罪,故法院认定其贪污犯罪部分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庞乐明退出了贪污犯罪的绝大部分赃款,一审法院作出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的判决。 如今,重病缠身又面临牢狱之苦的庞乐明已经没有回头路,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尉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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