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今天发表的一篇特稿文章,披露了最高检1978年恢复重建后直接复查的第一起冤案:山东郭子光错定反革命被判刑案。
此篇特稿题为《高举旗帜解放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此文系最高检为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厅、检察日报社有关同志参加共同撰写。
文章披露,197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山东郭子光的申诉,请求平反自己20年的冤案。经过调查发现,1957年,还在读初中的郭子光,在参加本村宣传工作时,摘录了《人民日报》上关于反对干部特殊化的文章,因为文章被村干部视为右派言论,郭子光被开除了学籍。一年之后,郭子光考入包头市地方工业学校,毕业后留校工作。其间,郭子光远在山东老家的村干部将过去的“检举材料”寄到了包头。结果,郭子光被划为右派,劳动教养两年。两午后,郭子光被错定为反革命,判刑十五年。因为发泄对“文化大革命”的不满,郭子光又被加刑四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厅会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复查后,对郭子光的冤案进行了平反。获释后,郭子光被安排在教育部门工作,并先后6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这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后直接复查的第一起冤案,开启了平反纠错工作。
文章说,自此以后,从1979年到1984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直接或协同有关部门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共计40万余件,使数十万蒙冤者恢复了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