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
专家激辩:个税起征点谁说了算? 5000元合理吗
2008年07月29日 09:16: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期主持 本报记者 黄晶华 马继鹏 -本期嘉宾: 王小鲁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郭田勇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王素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 王菁华 宁波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了27.3%,该增幅比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0.4%的增速快了一倍多。 上述数据一经发布就引发了各方的激烈争辩:在今年3月份刚确立的新的个税起征点实施后,全国个税增幅为何依然如此强劲?个税起征点是否还有继续上调的空间?衡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标准究竟是什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确定是否应以地域划分?个税征收对象以个人还是家庭更合适? 个税起征点调还是不调 【正方】 郭田勇:首先,明确两个出发点,衡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标准应该是个人所得税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居民的生活水平有没有因个税太重而下降。另外,还要考虑会不会因为个税太重而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降低劳动生产率,导致经济发展速度下滑。 从目前来看,在我国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人们的实际收入在减少,这已经影响到了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的居民的生活水平,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维持不变的话,对这部分人是不公平的。 我觉得,我国未来控制通胀的任务依旧严峻,而且相对较高的物价水平有可能成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社会生活的常态。基于调控社会总需求的货币政策,其从紧的基调不能发生改变。而如何让广大民众,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通胀受到太大的影响,就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面对该问题,有效发挥财税政策的作用是首选。 高通胀背景下,财税政策发挥作用应首先考虑如何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因此,停征利息税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这不仅会使存款负利率的状况得到缓解,有利于稳定通胀预期,也有利于保障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实际生活水平。我国银行存款的“二八”现象说明,广大中低收入者的平均存款数量都比较小,因此,停征利息税将给他们带来较大的边际收益,会使中低收入者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通胀而滑落。 王素荣: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提高个税起征点,更大的意义还是在藏富于民,提高老百姓的生活质量。通过这种方式,对于扩大内需,当然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不会特别明显。提高个税起征点,另一个关键作用是能减轻一部分人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年轻人。 目前,物价一直持续上涨,工资也在提高,企业所得税的税法也在变,现在内资企业的工资都已不受法律限制。以前,给职工多发工资,企业还要补缴一部分企业所得税,而现在则不需要缴这部分企业所得税,给职工发的工资全部能在税前扣除,这样,企业就完全可以把这部分钱发到职工的手中,这也是促进工资上涨的一个因素。物价、工资、油价、房价等诸多因素使个税起征点提高成为一种迫切的需求。 提高个税起征点,让老百姓少缴点税,使老百姓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远远超过10%左右的GDP增长,而且,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又出现稳定较快增长,累计完成32553亿元(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增收7606亿元。与总税收增长相类似,我国个人所得税增长速度也较快,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上半年税收数据中,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比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0.4%的增速快一倍多。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增长快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是不合理的。另外,最近几年,物价上涨、房价上涨、油价上涨……都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今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到2000元后,上半年个税依然大幅度上涨,这说明个人所得税改革还有很大的空间。 王菁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如此受关注,因为它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显示,2008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4%,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实际增长率是6.3%,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了17.9%,这些数据是与个人所得税直接相关的。而国税总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个税增长大大超过了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的增长,这显示出一定的不合理性。 现在都说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可持续发展,那就一定要藏富于民,要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收入。而目前,我国还缺少工资增长机制。要让老百姓真正富起来,应该是解决所得税问题的一个思路和原则。 【反方】 王小鲁:我认为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的理由不是很充分,其实问题很简单,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穷人少缴税,让富人多缴税。 一般来说,纳税是每个公民的职责,之所以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讨论是因为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的概念还没有认识清楚。个税的宗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每个人都有缴税的职责,只不过设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会使很多人免于缴税。 成熟的税收政策应该是这样的,每个人都应该缴税,但可以根据收入的差距来分别纳税。另外,国家可以通过“税收反哺”的方式让真正的穷人得到补贴。毕竟,现在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甚至几百元的人还是大量存在的,这些人可能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穷人。 另外,我国目前仍有不少人未进行依法缴税,这些人没有缴税却照样享受着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这是社会不公平的一种表现。 5000元是合理起征点吗 【正方】 王素荣:5000元有点多,管理层也不太可能接受这个标准,个人认为提到4000元左右比较合理。如果能提到5000元当然是最好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不大。 从消费情况来看,目前的2000元元还是有点低了。当然这是指大城市,在中西部地区可能2000元就差不多了。而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应该提到4000元以上,底线是4000元这样才比较合理。 另外,我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调整为4级。现行工薪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存在的问题是级距小而且级次太多。国外一般都是3-5级,如英国就是10%、22%、40%三级。建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为4级,即:5000元以下缴纳10%、5000元-2万元缴纳20%、2万元-5万元缴纳30%、5万元以上缴纳40%。 王菁华:税制的设计一定要让富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以体现社会的公平性。一般来讲,80%的财富是掌握在20%的人手中。虽然近年来,中国的富翁越来越多,但是两极分化的情况却也越来越严重。因此,从提高起征点的角度来看,应该是让20%的人去纳税,而不是让80%的人去纳税。 提高到多少,有人认为是5000元,有人认为是1万元,但不论是多少,如果能符合二八理论,达到让80%的人不用去纳税,那就应该是比较合理的了。在个税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的时候,曾有统计显示说,有70%的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从实际情况看,可能并没有这么高的比例。 提高起征点,实际上对国家的影响也不会特别大,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只占了7%,但这毕竟是老百姓共同创造的财富,在这其中拿出一块给老百姓,让老百姓能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样才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因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在增大,国家在发展,国家的蛋糕也在增大,而现在无非是在增大的蛋糕中再分一些给老百姓,所以对国家的影响不会特别大。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是5000元合理还是1万元合理,但不管最终定的是什么,都要建立民主决策的机制,公开、合法、透明地让老百姓知情这件事情。 【反方】 郭田勇:对于目前社会上传闻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目前的2000元升至5000元的观点,我不能完全苟同。在我看来,月收入能达到四五千元的人群,尽管不属于社会富裕阶层,但食品等基本生活费用的支出在其生活开支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因此,当前主要发生在农副产品领域的物价上涨对其实际生活水平并未产生太大影响。 所以我认为,如果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2000至3000元比较合适。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处于这一收入阶层人群的生活已经受到通胀的影响,所以国家在税收方面有必要给予适当的放宽。 王小鲁:我感觉现在2000元的起征点是合理的,没有必要调得那么高。现在月收入达到2000元的人还算不上穷人,如果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到2000元以上,照顾的就不是穷人了,很多生活水平还算可以的人就会“搭便车”。 虽然,现在通胀率较高,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变的话,会使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的人实际收入下降,降低生活水平,但还不至于需要调高到5000元。如果连续通胀的话有必要作相应调整,但更好的办法可能并不是单纯的调高或调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果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法对确实因通货膨胀而影响生活的群体进行补贴可能会更好。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陈新科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