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尚未成熟,规定操之过急?
在对网络实名制争论不休的人群中,有位网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特别是C2C这块,是否已经发展成熟?该人士认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较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但是他们都未采用网店实名制。中国的现阶段的电子商务市场远未成熟,若网店新规与电子商务或者互联网的发展方向相悖,将会阻碍其成长,甚至将其扼杀在摇篮中。
对此,上海律师协会近日专门就网络商店实名制以及办理工商登记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举办了一次研讨会,各方各抒己见,讨论非常激烈。根据这次研讨会上电子商务协会代表提供的一组数据:到2007年底,淘宝的注册用户达到5300万人,交易额为433亿元;易趣的注册用户为4200万人,交易额为100亿元。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中的C2C部分,在2008年第一季度的总体市场交易额为205.4亿元,较2007年第四季度增长34.6%。庞大的数据、高速的增长,说明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正在成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而《2007年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也指出,随着中国整体网络购物环境的改善,网络购物市场的增长趋势明显。目前的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已达到6329万人,有四分之一的网民青睐网上购物。
任职于上海一所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指出,眼下,服装、食物等在我国国内网上交易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些商品多属于消费品,而消费品受价格因素的影响较大,即价格上涨会导致明显的需求下降。他认为,如果电子商务新规导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成本上升,那么其价格优势的弱化必然会降低消费者对网购的热情,从而抑制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势头。
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负责人张健敏认为,电子商务对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但“相对于美国、韩国这样电子商务使用率超过50%的先进国家,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还比较低,还必须大力发展,所以目前政策制订就要小心翼翼,要以保护促进为主。”
争议背后,凸显网店监管难题?
京沪电子商务新规亮相之后,伴随反对声,也出现了一些企业支持加强电子商务监管力度的声音。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存在交易信息易遭窃取、支付风险突出等问题。各种关于网络买卖的纠纷也不断涌现,除了关于消费者维权方面的争议之外,欧莱雅、蒂凡尼等企业巨擘也曾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对网络交易平台提起诉讼。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还指出,网上交易普遍缺乏合同文本,缺乏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容易引发消费纠纷,这也是亟待相关部门实施监管的“盲区”。
一位律师以现身说法来支持网店新规的出台。该律师曾在淘宝网上花了近万元买了几张正版CD,但货物到手之后发现是盗版的。他先以个人身份给淘宝发了一封信,将该情况告知淘宝,淘宝建议他找广东省工商局(卖家所在地为广州)。可广东省工商局以该网店未进行登记为由,告知该律师无法对他进行帮助。随后他又以律师的身份给淘宝发了律师函,才得以获取卖家信息,但是卖家以“可能在收到货后自行换货”为由,拒绝退款。该律师说:“在诚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需要一个‘强权’作为约束。”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及电子商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分析说,要求网店业主办理工商登记,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陷问题。上海汉之律师事务所的蔡峰华律师也指出,要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解决诚信问题首当其冲。由于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假货泛滥,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也非一些贩卖该类商品的商业街可比,众多国际品牌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多家跨国公司状告网络交易平台以保全自身利益,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还需追根溯源,以经营者作为着手点,而网店实名登记正是监督者得以找到经营者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蔡律师还提到,现在电子交易平台背负着很多本不应承担的责任,网店实名制的出台可以帮它们“解套”,有利于交易平台进行自我保护。围绕电子商务新规的正反意见背后,如何解决“快速发展”和“规范监管”这一矛盾,已凸现成为了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