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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国首推"一村一法官" 驻村法官扮八角色
2008年09月16日 15:36: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三里营村支书苟民生: 弟兄两个因打核桃发生纠纷,到法院告状对谁都没有好处,官司打完之后,两家人一辈子也就不说话了。但咱在屋里把这个事情调解了以后,弟兄两个关系和好了,互相还发了烟。 三里营村支书苟民生讲了这样一个打官司的故事。 村里王家有三棵核桃树。 王家长子王福科娶妻成家后,分得三棵核桃树中的一棵大树,分家另过。依农村的习惯,王福科与他的兄弟王启科二人各承担一位老人的生养死葬。 等到两位老人真正年老时,王福科的儿子已经娶妻生子,一家三代居住紧张,本来应该由王福科照料的王母也到了王启科家中。 2008年8月22日,王启科将三棵核桃树上的核桃采光。王福科夫妇说这些核桃也有自家的一份,兄弟俩发生口角。弟弟用笤帚抽打了嫂子,嫂子咬伤了小叔子的大腿,医伤花费各近百元。 法官说,这起纠纷中涉及了三个法律关系:一是王家兄弟和两位老人之间涉及赡养纠纷;二是王家两兄弟之间争执的核桃树权属纠纷;三是王启科和王福科妻子之间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调处时,有人说要叫老人来做主哩,你说这个核桃是让老大来采摘还是老二来采摘?”苟民生说,“当时我想,兄弟相争,做父母的手心手背都是肉,说公道惹人嫌,向着谁都不行。这个老汉也老了,得罪不起任何一方,于是我就建议驻村法官不能让王家父母参与。” 经过争吵、说理、言情,俩兄弟最终握手言和:医疗费双方各自承担,双方都说,七八十块钱算了,不要了,互相把事放下就对了。王家父母暂时由王启科一人照料,核桃树归王启科管护采收,待王福科另建房屋后王母由王福科接到家中侍奉,届时王启科荒坡的核桃树分出一半归王福科。 “弟兄两个因打核桃发生纠纷,农村人说,到法院告状对谁都没有好处,最后甭管谁输谁赢,从此以后,两家人有可能一辈子也不说话,甚至几代人都不说话。”苟民生说,“但咱在屋里把这个事情调解了以后,弟兄两个关系和好了,互相还发了烟。” 咸宜关村支书肖宏才: 以往我都是按自己的想法来判断你是有理还是没理,能说下就说下,说不下下次再说。现在这个老办法行不通了。 咸宜关村五组的一个小伙骑自行车,把四组的一个女人撞死了。 村支书肖宏才跟村主任熬了三四天,这样说,那样说,但是问题还是定不下调子。 “这是去年的事,当时闹得很厉害。”肖宏才说,“如果法务庭去年就建好的话,我觉得半晚上就能把这个事情解决了,也熬不下这么长时间。” 肖宏才觉得,法务庭建到村里,对村干部提高法律意识很有帮助。“咱原来就是说,张三、李四、王麻子把人打了,这家牛把那家牛抵了,咱把两家当事人叫来,从来就很少翻这些法律条文,都是按自己的想法来判断你是有理还是没理,能说下就说下,说不下下次再说。有了法务庭以后,按咱村上的老办法已经行不通了。法官依据法律程序调解,和我们的经验相结合,这个工作干起来就快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台建林
编辑:
尉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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