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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国首推"一村一法官" 驻村法官扮八角色

  驻村法官周兴国:

  参审员、调解员成为农村土生土长的土法官。村组干部在处理矛盾、化解纠纷的过程中有了法律“靠山”。

  驻村法官周兴国进村以后的最大收获是:“法务庭实际上也是法官实践、学知识的场所,是个课堂。”

  按照法院设计的机制,村里发生纠纷,参审员、调解员先知道,法院委托参审员、调解员“立案”先行调解。参审员、调解员成为农村土生土长的土法官。村组干部在处理矛盾、化解纠纷的过程中有了法律“靠山”。同时,参审员、调解员也给法官提供了融入善良风俗的参考,使得二者能相互借鉴,将法律和现实更完美地结合起来。

  “我们法院把陇县所有的风俗良序,包括订婚、邻里相持,都弄了几十条,把这些作为审判的依据之一。”周兴国说。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山区的女娃,结婚前一般向男方索要四五万元钱呢,实际上和买卖一样。但过了两三年以后,她受不了苦,又跟别人跑了。诉讼来了,咱法官咋办呢?”周兴国说,婚姻法规定禁止买卖婚姻,不能把钱给买方。但是实际上在农村你不退彩礼根本不行,不退彩礼老百姓也不答应,亲亲邻邻都有意见。法院通过调查后发现这个有问题,就定了个规定:只要是女方提出来要的钱,一年给人家退百分之几,两年退百分之几,三年退百分之几,最慢八年退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把农村,特别是山区的婚姻家庭稳固了。

  王马咀村有这么个案子,一个人把他亲娘给打了,重伤害。按照规定必须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官走访后了解到,他亲娘在村里横着走,没人敢惹。

  在村里开庭那天,围过来六七百人。打人这人在法庭上给他亲娘做保证,说我对你有多好,你花的医药费都认,你以后有啥农活我都帮忙给你做。最后法官判三缓四。他亲娘不依不饶,嘴硬得很,说上诉呢,大家一起喊“哦噢噢”,她就不言语了。

  周兴国说:“那天的开庭,实际上是在道义上把他亲娘给审判了,在法律上把打人的人审判了,效果很好。王马咀村的书记、村长硬拉扯着法官不让走,说哎呀这人在我们村上就没有人敢惹,你们给解决了!实在不行,村里给你管一顿面该能行吧!”

  驻村法官景小玲:

  就算请律师也要赔时间,家里农活多,要搭烤烟,要给豆子除草,怎么都不划算。

  在村里调解案件,把两家放到一块,减轻了双方的心理压力,在很多问题上也能够达到互谅互让,互相理解,矛盾激化点比在法院处理时能减少很多。这是驻村法官景小玲的感受。她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案子。

  三个小伙晚上11点看完戏,骑一个自行车,把一个老汉撞伤了,拉去医院抢救,但第二天人死了。

  经过一整夜调解,四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由三个小伙子父母共同赔偿死者抢救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4.2万元。

  就在当事人要在协议上签字时,一个小伙子的母亲说:“先把我娃从监狱里捞出来,我们才交钱。”

  死者之子生气地说:“你娃是因为把我爸撞死了被公安局抓去的,放不放人是公安局的事情,咱在这里是处理经济赔偿哩,不是做生意!”

  眼看双方就要闹翻了,景小玲不慌不忙地说:“家长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小伙子年仅15周岁,骑自行车肇事是过失行为,双方又同村居住。如果家长能够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应该考虑向公安局申请首先放人。这在法律上叫诉辩交易,我们完全可以探索。”

  9月1日,死者之子收到如约履行的2万元赔偿款后,书面申请司法机关对那个小伙子从轻处理。9月2日,在法院的协调下,县交警大队办案人员对在押的小伙子变更了强制措施。

  四家当事人都觉得,如果案子要起诉到法院,要请律师,现在律师收费都比较高,要跟律师坐车上下跑,也要赔时间,家里农活多,要搭烤烟,要给豆子除草,怎么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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