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周正龙案将于本月开庭。公诉机关将以诈骗和私藏弹药两项罪名,对其提起公诉。“华南虎”事件再次吸引人们的眼球。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关于“华南虎”事件的处理结果。今年6月份,陕西方面正式称,“华南虎”是周正龙一手炮制,公安人员已从他家中提取了周正龙当初拍摄假虎照时所用的老虎画和木质虎爪模具;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则因责任心缺失、作风漂浮而受到处理。但事情并未因此就结束,人们期盼着当事人周正龙能现身说法。遗憾的是,周正龙自从被当地警方带走后,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场合,而且,陕西方面拒绝了所有采访周正龙的要求。
“华南虎”事件到底是由周正龙一手炮制还是另有隐情,当事人周正龙的解释极为重要:如果周正龙的解释与当地政府的结论一致,且合情合理,那么人们的疑窦自然云消雾散,地方政府的公信再次得到维护;如果周正龙胡说八道,人们也会再次戳穿其谎言。“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让周正龙在法庭上,对着公共媒体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周正龙炮制虚假“华南虎照片”为千夫所指,但人们依然希望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当前,支持周正龙涉嫌诈骗罪的人不少,但更多的法律人士却认为这一行为并不涉嫌诈骗罪,因为“周正龙上报之时,林业厅的某些官员立即从中嗅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且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用所谓的‘专家鉴定‘证明虎照是真实的。也就是说,林业厅极有可能并没有因周正龙的虎照而产生‘错误认识’,此时,周正龙已经成为林业厅某些官员利用的工具而已。”
所有的一切,归根结底,就要求周正龙案必须公开审理。“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审理,就是让阳光照进法庭之中,让司法保质。而且,公开审理的诉求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他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显然,周正龙案不在规定之列。
早在周正龙被刑拘时,有识之士就吁吁,希望周正龙案交由陕西以外的省进行异地审理。现在这个愿望落空了,那么,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审理,会有悬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