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都鬼神雕塑 资料图片
重庆市的丰都,因与传说中的地狱之都的名称相同,也被称作“鬼都” “鬼城”。既然是“鬼城”,在“鬼”字上做点文章,以发扬地方特色,招徕四方游客,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个“鬼”文章做多大,怎么做,却是有讲究的。
据说,丰都县2006年已斥资2、3亿元,对“鬼城”进行了新的规划包装,建造了“鬼国神宫”、“阴司街”等景点。如今,又准备拿出7亿元,进一步大规模地改建“鬼城”。此事引来不少质疑声。当地一些百姓说:丰都县是个贫穷县,有些人吃饭穿衣还成问题,用这么多钱为鬼建造豪华殿堂,是不是被“鬼”迷了心窍?文化部一位副司长,对这样的非议很不以为然。他到重庆力挺用巨资扩建“鬼城”。他说,丰都的“鬼文化”,可以成为品牌,“全国人民都会来看”。
文化部官员到底有文化,一开口就拎到“鬼文化”的高度。不过,着眼点还是“全国人民都会来看”,其思维模式仍然是“文化搭台、旅游唱戏、经济上马”的一套。这样以文化之名抓经济的通行做法,丰都县自然也可以去做。问题是“全国人民”是不是“都会来看”,是否真的能把这个贫困县的经济带上去,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将本来可以用来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一大笔巨款,在耍鬼把戏中打了水漂。要重视老百姓的呼声,“鬼文章”虽可以做,但规模要适当,不可盲目求大。
再说,扩建“鬼都”,也不是给它披上一件“鬼文化”的外套,就能成为值得称道的“品牌”的。各种各样的文化,都有精华与糟粕之分,“鬼文化”更是如此。世界本没有鬼。鬼话与神话一样,是“在人们幻想中经过不自觉的艺术方式所加工过的自然界和社会形态”。是人造了鬼,用以作为人的喜惧愿望的投影。在一些优秀的文化遗产中,不乏一些可爱可敬的鬼魂。他们多为社会恶势力欺凌迫害而死,在阳世不能伸张正义,成鬼后继续反抗丑恶,追求美好,在鬼世界里寻找精神激励。《聊斋》多鬼怪故事,实际上也是作者的寄兴遣怀之作,蒲松龄把自已对于世情的考察与鬼怪故事融为一体,展现追求自由幸福的美好愿望。这样的“鬼文化”,就属于精华。记得上世纪60年代初,孟超将《红梅记》改编为《李慧娘》,突出了李慧娘这一不屈服于恶势力的鬼魂形象,演出后赢得一片叫好。当时有人不以为然,斥之为要不得的“鬼戏”。廖沫沙为此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有鬼无害论”。他说,我们要查问的,不是李慧娘是人是鬼,而是她代表谁和反对谁,是好鬼还是坏鬼。如果是个好鬼,能鼓舞人们的斗志,戏台上多出现几次,又有什么妨害呢?他的话是对的。
但是,也要看到,并非所有的“鬼”都是“无害”的。那种借“鬼”散布封建迷信,借“鬼”宣传世道轮回、因果报应,借“鬼”展现刀山、油锅、奈何桥之类的残酷恐怖,从心理上迫害老百姓,以至像祥林嫂那样善良的人们,临终时还害怕阎罗王在她死后会把她身体据开来,这些形形色色的“坏鬼”,是的以鬼骗人,以鬼吓人,以鬼害人,统统属于“鬼文化”的糟粕,是不宜花钱开发成“品牌”的。倘若打造的是这样的“鬼文化”,即使一时能招徕一些游客,赚的也是不义之财,非可取也。
我们要发扬的文化,应有助于增强人格修养,提升社会文明。打造“鬼文化”,也应着眼于此。如果离开这一点去做,也就离开了“文化”,沦为要不得的鬼把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