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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京无端卷入倒票案被羁263天申请国家赔偿
2008年09月22日 14:50: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真票贩子如是说 曹本强和周明宇因倒票被抓,周明宇的女朋友张丽娟感到莫名其妙。案发当天上午周明宇一直在工作的超市后面小屋睡觉,没有出去过。 张丽娟和周明宇两人一直在西客站地下二层退票处对面经营着一家超市。用张丽娟的话说,由于超市所处的地点,周明宇和她认识一些票贩子。 张丽娟为把事情弄清楚,便找到了票贩子曹本强的侄子曹大卫。 2007年10月27日,张丽娟在自己的超市向曹大卫了解情况。当谈及曹本强和周明宇倒票案时,曹大卫说,“2007年7月19日,叔叔曹本强倒卖车票,婶子张巧萍让我去世纪坛医院门口踩过点儿。我先到张某的轿车窗户瞄了一眼,确认安全后,便给叔叔曹本强打了电话。 “曹本强接到我的电话后,没有带火车票到世纪坛医院门口,确认安全后打电话叫我和婶子一起送票过去。婶子张巧萍把票从轿车窗口递给了曹本强,曹本强又把票交给旅客……我拿到倒票的车票钱后仍不放心,再次打电话给叔叔曹本强,但对方电话已关机,俺心里“咯噔”一下,觉得出事了。” 此后,曹大卫在西客站退票窗口贩卖车票过程中,又先后两次在张丽娟的超市讲述了2007年7月19日,他和叔叔曹本强倒卖车票的详细经过。 在三次谈话中,曹大卫并不知道,安装在超市里的摄像头已经记录下了发生的一切。张丽娟把摄像中曹大卫陈述倒票的内容刻成三张光盘,并希望用这三张光盘让司法机关将真正贩卖车票的罪犯抓获归案,为男朋友洗清不白之冤。 几天后,三张光盘出现在了检察机关承办曹本强、周明宇倒票案检察官的办公桌上。 据周明宇的辩护律师李静介绍,她告诉承办检察官,这三张光盘能够证明案发当日是另外两个人参与倒票,而非周明宇。 在案件存在周明宇罪与非罪两方面证据的情况下,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倒卖车票罪将其和曹本强一起公诉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法院审理发现问题 律师李静在得知案件已经公诉到海淀区法院后,将三张光盘及整理的文字内容提交到了承办法官的手上。她认为,曹大卫在视频资料中多次清晰地讲述了2007年7月19日案发当日的全部过程,并多次承认其参与贩卖火车票的交易。曹本强为了保护妻子张巧萍和侄子曹大卫谎称周明宇参与此案,法院不应当受理检察机关的公诉。 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的这起公诉案件后,在法院的协调下,检察机关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申请延期审理。 之后,检察机关将案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8年1月30日,根据张丽娟提交的光盘,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了曹大卫、张巧萍两名犯罪嫌疑人。 与此同时,购票的张某在接受警方再次询问时,承认在辨认周明宇时“认错了人”。 海淀区检察院在将案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结后,申请法院恢复庭审。 2008年2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倒卖车票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法庭上,曹本强讲述了他贩卖火车票被抓的过程,并依然坚持他在接到买票人的电话后,找到周明宇拿了这11张火车票。 周明宇则表示根本没有参与倒票。 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两个月后的2008年4月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建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事实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周明宇的起诉。 同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准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周明宇的公诉。 此时,周明宇已经在看守所被羁押了263天。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陈明 王健
编辑:
尉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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