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爱心的广大网民如何捐款?5月19日,在民政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提醒,要通过民政部在全国组织的、规定的渠道来捐赠善款。
呼吁人们到规定渠道捐款
民政部作为国家主管救灾捐赠的职能部门,对广大网民踊跃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的行为是充分肯定的。民政部在应对四川特大地震中就有关救灾捐赠问题有明确的政策,也向全社会公布了接收捐赠的正规渠道,民政部网站和所有的媒体都有公告。庞陈敏真诚地呼吁所有愿意奉献爱心的广大网民,通过民政部在全国组织的、规定的渠道来捐赠善款。如有一些网站已接受募捐的,应立即将募得的善款通过民政部公告的正常渠道及时转交灾区。要求接收到救灾捐赠善款的其他组织也尽快通过民政部向社会公布的接收捐赠渠道尽快转交灾区。民政部将密切关注网络开展的救灾募捐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对涉及诈骗的,民政部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民政部在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向全国发出通知:第一个方面,从全国、中央层面,明确了捐赠善款的三个主要渠道:一是民政部,二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三是中华慈善总会;第二个方面,从地方层面,是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公布的救灾捐赠渠道;第三个方面,就是这次地震的重灾区——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对于捐助物资的,最好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组织的接收机构来转运发送灾区,不一定全部集中到北京,不一定通过中央层面通知的3个渠道来捐助。
所有善款必须用于这次抗震救灾
目前民政部公布的捐赠总数是承诺的数据,实际到账的可能还没有那么多,有的已经在汇款,还在途中,承诺的数据是肯定要履行的。
救灾捐赠管理是民政部门的职责。民政部在4月28日向全国发了第35号部长令,公布实施《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如何开展,资金如何使用、如何监管做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所有接收到的善款、捐赠物资,接收机构,包括一些基金会,不得利用救灾捐赠作为原始基金的积累。二是明确使用范围,要全部用到重灾区,即四川、甘肃、陕西。三是具体的资金使用意向。要完全尊重捐赠者意愿,按照他们的意向用于抗震救灾;对于没有明确意愿的,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救治生命和灾民生活安排,即解决灾民吃、穿、住、医疗等生活问题。民政部规定的这些主渠道都在按照这个要求使用这些善款,包括采购帐篷、物资、药品等。下一阶段由应急抢险转入全面恢复阶段后,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灾区重建,主要用于灾民倒房重建。
对于捐物的使用。目前捐赠的主要是三类:抢险工具、抢险器械,医疗器械、药品和食品、水等生活必需品。民政部按照物资的使用功能全部发到灾区,有的还在途中,有的还在接收捐赠,各地随接随运。目前,灾区非常缺乏临时住所、帐篷和搭建临时住所的彩条布,有爱心的企业可以捐赠旅游帐篷,过两天可能下雨,灾民晚上睡觉的地方可能都很困难。第二个问题是食品保障,希望全社会跟政府共同努力,对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给予支持。
庞陈敏强调,民政部保证爱心捐助款能够全部用到灾区。第一,民政部要求接收机构能够把善款用于以上几个方面;第二,民政部也会协调四川省各地把善款用好,因为最后大部分的资金会集中到四川。民政部还会及时邀请审计监督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同时也欢迎全社会的监督,如果发现问题,民政部会及时纠正,如果涉及违法的,会坚决依法严格查处。
接收境外捐助有明确政策
民政部在第一时间明确了接收境外捐助的政策,即在这次大地震以后,对于国际上凡是愿意向我们提供援助的,都表示诚挚的感谢和欢迎。具体的政策是,外交部负责统一对外接收的政策衔接,对内接收统一由民政部归口,由民政部负责统一协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的,将按照捐赠提供的物资和功能,通过有关部门分送至灾区。如属抢险工具,就及时通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基础设施部门,通过他们及时运到灾区,发到救援队伍中去;属于医疗器械的,及时通报给卫生部,让他们提供给救援医院、医疗队;如果是食品,就直接用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
目前,表达了明确捐赠意向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了70多个,具体数据外交部发布的更准确一点。需要我国提供海关、航线、空中通道的,已经有俄罗斯、韩国、巴基斯坦、日本、印度、美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沙特、伊朗等国家的物资,捐赠总价值超过了1.2亿元人民币。有提供抢险工具的,如俄罗斯。有提供医疗器械的,如日本提供的50台血液透析机。为了提高救灾的效率,目前已经进入国内的物资,直接飞抵成都双流机场,不停留、不转运。民政部要求四川接收机构按照这些物资的功能和需要分类,立即送到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