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背景
百姓买房政府补贴
西安市政府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
《意见》规定,自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凡在西安城六区(含四个开发区)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补贴;
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补贴。
-政府回应
“购房补贴”为消除地震冲击
“政府‘救市’,并不单单是救开发商”
“我们出台这一意见,最根本的目的在于消除大地震对于我市房地产业造成的严重冲击,尤其是消除居民的恐慌心理,希望通过此举恢复居民的市场信心和消费预期。”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肖争光说。
汶川地震造成了消费者恐慌心理,购房欲望明显下降,5月12日至5月31日商品房日均成交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4%;6至8月成交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1.05%。
由于建筑业增加值、房地产开发投资在全市经济总量增长指标中所占的比例达40%,建设行业受损情况对全市经济增长指标的影响较大。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是政策初衷之一。
肖争光说,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发展出现问题,政府有义务帮助解决。“政府‘救市’,并不单单是救开发商,也能让很多相关产业从中受益。”
是不是拿纳税人的钱为开发商“托市”
有媒体报道,“西安市拿出5个亿来补贴”。肖争光解释,这只是有关部门测算如果恢复到去年房地产的销售水平可能需要补贴的数字,并非真正动用5个亿的财政预算资金来补贴。
那西安市为何不采用河南等地减免契税的做法呢?肖争光说,按税法规定,税收的减免权限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西安市没有税收减免权。因此未采取税收减免补贴的方式,而是采取了财政补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