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评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观点交锋:“人肉搜索”是否应刑法伺候?

  焦点三:纳入刑法难点在哪儿?

  难以适用所有公民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将严惩国家机关、电信、交通、教育、医疗、金融等单位工作人员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此一来,有人认为以人肉搜索引擎为代表的侵犯个人隐私行为同样不能忽视,且大有扩大蔓延之势。“我觉得挺恐怖的,万一哪天不小心得罪人了,是不是也会被人肉?”很多网友对此担心。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八成公众认为应该更好地规范人肉搜索。这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思“人肉搜索”容易演变成网上暴力的危害。

  “但是要真正用刑法来约束却比较难,”王海桥认为,虽然从法理来说,刑法可以对“人肉搜索”作出规范,但目前来看必要性是个问题。因为刑法是对所有人的保护,但“人肉搜索”虽然涉及面越来越广,毕竟还没有到达所有公民。

  取证困难

  用刑法规范“人肉搜索”的另一个操作难点在于取证。

  王海桥表示,“人肉搜索”主要发生在网上,责任主体分散,难以发现责任人,且很多人都注册不同ID,混匿于多个论坛,取证非常困难且成本高。因为目前诽谤罪、侮辱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即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不会主动参与,而是由被害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提起诉讼。如果将“人肉搜索”侵犯隐私也规定为这种案件,举证就成为难点。

  因此,他建议更为切实可行的办法是加强网络行业管理,比如在网络管理条例里对“人肉搜索”行为做明确限制等。

  个人信息隐私权无界定

  有人认为,法律责任并不等于刑事责任,完整的法律责任还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现实中,涉及名誉权、隐私权方面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只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另外,不少法律界人士反对将之纳入刑法的理由是,对他人进行造谣、诽谤的,有诽谤罪;对于在网上、网下进行辱骂、骚扰的,有侮辱罪;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不需要刑法再来单独规范。

  王海桥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利的行为和方式有所不同,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也有轻重程度差异,这就要求国家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也有所区别,当“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时,就应该有刑法来规范。

  但是问题随之而来,什么样的后果算严重?这个标准该如何界定?

  周庆山也认为,通过刑法制裁,主要是视造成的后果、主观恶意情况等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在刑法中只有情节严重才可刑事处罚,怎样才算情节严重需要有具体的细则或者司法解释,因此这也是刑法执行上的一个难点。

  他表示,目前在缺乏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前提下,通过刑法制裁人肉搜索还比较困难。一般来说,只有明确的侵权和违法行为才可以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并据此对于严重的侵权行为进行刑事制裁,而我国现在对于个人信息隐私权没有明确的界定的前提下,是很难确定违法性质和危害的后果与责任。

  “在规范网站方面,主要是网络经营者要尽到审查义务。”周庆山说,当然,主要责任是发帖人,但是如果网站明知是谣言或者属于敏感信息,还随意泄露或提供个人隐私的发布服务,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方面,互联网要加强自律,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网络秩序,增强网络的社会责任,时机成熟时网民也可组建网络NGO进行自我维护;同时,应尽快出台个人隐私法或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基本的法理原则。”周庆山说,“另外,网民在填写个人信息和发表言论时也应该谨慎,有一定自我保护意识。”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房客因租金纠纷遭房东“人肉搜索”索赔万元
·“人肉搜索”的罪与罚
·人大常委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
·"人肉搜索"等同于"网络暴力"? 三大争论焦点引关注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