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 根据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报告,2013年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3500亿元地方债,弥补地方财政收支差额。
这是我国自2009年发行地方债后,地方债发放额度最高的一次。
根据预算报告,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合计115427亿元;地方财政支出为117543亿元,加上1384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13年地方支出总量为118927亿元,地方财政收支差额3500亿元。
从2012年起,地方债进入偿还高峰期。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现在虽然进入偿债高峰,但由于有新的地方债代理发行,对地方而言是借新债还旧债,债务规模总量仍在安全区,但也要注意在局部地区和具体项目上做好风险防范。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为解决在新增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2010年和2011年中央每年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均为2000亿元,并在2012年将额度增加至2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