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
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刚刚公布时,被质疑最多的是对高收入群体尤其是一些垄断型企业的高收入限制力度太小。
根据方案,央企红利上调的比例是5%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将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方案对于国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薪酬设定,表示将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以对行政任命的国企高管薪酬进行“限高”等。
“央企红利上交比例仍然偏低。”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侯露说。
李稻葵委员说,若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状况,不是上缴利税提高多少的问题,而是要将国有企业改革推向深入,改变目前政企不分的局面。
贾康委员认为,部分行业的过渡垄断因素应该在改革中消除,提升相关收入分配制度规则的透明度。其中,对于并非由市场竞争性机制产生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和职务消费要加强上限约束和规则管理。
代表委员们表示,当前的收入分配差距是多年来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结果,下一步关键是要拿出有力的措施。
“我们固然要看到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更要看到其必然性和紧迫性,制定更加清晰的目标和路径。”程恩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