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重点在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
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重点在于指导性、原则性,还需要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才能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在“提低、扩中、限高”的大原则上,应优先“提低”。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豪表示,全国总工会不久前一项调查表明,在居民家庭中,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成为一线产业工人的少之又少。人们普遍希望孩子将来当公务员、专家、学者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愿望?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一线产业工人收入低、没有社会地位。”
对此,陈豪认为,应加快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可操作的具体措施,而相关制度设计应该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特别是一线生产劳动者。
如何实现一线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提高?全国政协委员、社科院学部委员刘树成认为,在居民收入分配中,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需要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但初次分配领域是提高居民收入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大头”和重点,其中,提高劳动者报酬收入是最基本途径。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建议,应通过工会制度改革、法律援助等方式完善企业内部的劳动力市场交易谈判机制,实现工资收入与利润和税收同步协调增长;逐步健全小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并建立员工工资增长机制。继续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之逐步达到当地全部工薪劳动者平均工资的40%。
也有代表委员认为,应关注二次分配领域存在的“提低”空间。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在完善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优化我国收入分配的主要作为空间是再分配领域,加强和优化再分配调节应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新一轮的政府工作部署和改革总体配套方案的设计。
贾康建议,在再分配的税收方面抓紧落实,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以及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以便于应收尽收和降低税收成本。社会保障方面抓紧落实,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规模,优化供给机制。加大对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等支出,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