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 余晓洁 岳德亮)“当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和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突出,造船、光伏、服装等行业面临重新洗牌。如何‘化危为机’,实现‘能活的依法帮扶,当死的有序退出’,需要探索‘市场导向、司法主导、简易审理、执破结合”的市场化破产新路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代表认为,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企业的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债转股等司法手段,依法帮扶有订单有潜力的困难企业起死回生;另一方面应通过对企业的破产清算等司法手段,淘汰掉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能。
“2012年,浙江省有20余家企业经破产重整、资产重组而起死回生。一批应该淘汰的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市场,实现‘腾笼换鸟’。”齐奇说。
他认为,社会公众对破产制度的功能认识不足,是不少资不抵债的企业主会首选“跑路”的主要原因。
“这些企业主不了解可以走申请企业破产的自我清算与保护的途径。有些党政领导认为企业破产等于政绩破产,影响地方形象,对破产制度在‘清算重组、消减债务、促进再生、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保护功能缺乏认识。”齐奇说。
齐奇表示,浙江高院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的简易化审理,走出一条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企业破产新路子,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加快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