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日前表示,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我国近年来对野生动物养殖利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范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野生动物福利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曹清尧说,我国先后建立起16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各地设立了310多处野生动物救护站点,对伤病等非正常来源野生动物进行救治,并适时放归自然。同时,停止给猛兽投喂活体动物表演等行为,规范马戏团野生动物表演活动,对利用野生动物从事有悖人类情感的表演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国家林业局先后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林业行业标准《陆生野生动物(兽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陆生野生动物(鸟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陆生野生动物(两栖爬行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等,对野生动物养殖场地、卫生防疫、技术条件、饲料及资金保障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曹清尧介绍说,国家林业局多次委派专家赴全国各地检查指导。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停止其经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养殖利用的行为。
国家林业局和工商总局还推行了活体野生动物标记制度,并确定和公告了2006年实施活体标记的6种11类野生动物,以建立野生动物个体档案,强化监督管理,有效保障野生动物得到良好的待遇。
此外,各地广泛开展了公众宣传教育活动,提倡不滥食野生动物,公告《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育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全社会关注野生动物的意识极大提高,形成了共同关爱、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