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突击裁员,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密切关注用人单位裁员新动向,规模裁员必须报告,突击裁员要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
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为避免少数用人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实施裁员,安徽省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主动登门,向企业逐户发放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要针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及建筑、住宿餐饮等行业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大等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指导这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同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密切关注一些用人单位出现突击裁员等行为。用人单位一次性裁员200人以上或一次性裁员占职工总数20%以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告程序;对于少数用人单位恶意规避法律实施突击裁员的,要依法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影响重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劳动保障厅;对于涉及人数较多、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