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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原体改委主任潜逃境外13年获刑6年
2007年12月23日 15:18: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2月1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对外逃13年的被告人宋士合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今年65岁的宋士合原任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4年6月13日,因涉嫌贪污犯罪,宋士合被黑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当月16日,检察机关对其决定逮捕。当天,宋士合辗转逃到加拿大。1998年又逃到美国。2007年5月14日,宋士合被美国有关方面抓获。7月22日被从美国遣返回国。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士合在担任北钢股票发行办主任期间,于1994年1月,与马某、孙某(均已判刑)合谋占有股票认购申请表销售款,套取现金20万元。其后,三人将其中的14万元私分,宋士合分得2万元。案发后,此款被收缴。在此期间,宋士合两次接受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款项人民币各5000元;在担任省体改委主任期间,接受孙某人民币2万元。依据上述事实,结合宋士合归案后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情节,法院做出前述判决。
来源:
生活报
作者:
唐凤伟 本报记者 孙娜
编辑: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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