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政府相关部门为手机漫游费而召开本次听证会,其法律依据和目的分别是什么?
乔新生:根据价格法的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移动电话漫游费降价必须由政府制定指导价,确定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的浮动幅度。政府为了更好地了解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的成本,必须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召开听证会不是可选择的程序,而是必经程序。价格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换句话说,在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服务价格调整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仅要确定政府指导价,而且要在制定政府指导价之前,举办听证会,充分听取消费者、经营者的意见。
从价格法的立法精神来看,召开听证会旨在实现下列目的:首先,开展价格、成本调查,了解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价格和成本构成,分解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公司的企业内部成本,剥离出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具体费用,从而为确定合理的服务价格奠定基础;其次,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在确定成本的基础上,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具体价格;第三,充分考虑经营者的实际情况,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为经营者的可持续发展保留利润空间。
本次听证会可以压缩手机漫游服务的收费调整空间,但不能直接决定漫游费的收费标准,只是为国家相关部门调整资费提供参考意见
记者:本次听证会将对未来手机漫游费收费标准产生怎样的影响?
乔新生:本次听证会由国家发改革委价格司主持,听证会并不直接决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收费标准,而只是为国家发改委调整相关资费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目前我国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标准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一种政府定价。政府只规定了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标准,而没有规定下限标准,所以不排除中国移动公司根据消费者的普遍要求,大幅度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标准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政府此次举办听证会,只是给中国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服务收费标准降低了“天花板”,压缩了中国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服务的收费调整空间,而不是强制要求中国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达到某种标准。
所以,此次听证会,是为政府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提供意见,而不是直接与中国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服务商进行商业谈判,更不是直接决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收费标准的会议。在听证会结束后,国家发改委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确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上限标准。
听证会可以弥补市场不足和民主不足,面对我国电信行业垄断经营的地位,听证会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促使电信部门让利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