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南县禁止公款吃喝,信阳市也出台了一个公务人员中午不准喝酒的“禁酒令”,与以前一些发布禁酒令的地方不同,信阳这回不仅不让喝酒,还设置了严格的督察机制和处罚措施。信阳禁酒令已经实施了整整一年,禁的不仅仅是酒,更禁了干部的不正之风。 (1月27日央视经济半小时)
禁酒半年节省了4300万公务开支,禁酒一年269名公职人员中午饮酒被处理——面对如此辉煌的“战绩”,网络内外赞声鹊起,纷纷要求在全国推广“信阳经验”,却看不到在央视记者的突击检查中又发现两名“不争气的干部”,似乎还远没“禁”到官员胆颤心惊、不敢越雷池半步的地步;也不曾想到除了中午“喝”之外还有晚上“喝”,除了“喝”之外还有“吃”、“洗”、“玩”等,若是控住胡花滥支的手何止省下一个4300万元!
没有罚则就称不上“禁令”。各地各行业的“禁酒令”都会设置监督和处理内容,信阳的“督察机制和处罚措施”至多严格些而已,但仍有那么多公职人员敢于“前赴后继”,这应该不是禁令制定与执行是否严格方面的问题,而是表明禁令还没有切准问题的要害与关键。信阳市设禁收获了节省公务开支和创树良好政风的成果,如果这些真是该市公务人员的价值取向,那么该“过不去”的不只是公款开支的中午“大酒”,公务接待中早上的“小酒”、晚上的“老酒”都该禁止,还有“吃”、“洗”、“玩”等不合理的公务开支,都应统一设令示禁,不给任何人以浪费纳税人的钱的机会。与公务无关甚至相悖的事都被禁止了,政风自然也会好起来,公职人员的形象当然也差不了。
公款喝酒,喝酒误事,看似酒在“作怪”,禁得让人快意,其实酒实在很“冤”,问题的“元凶”不是酒,而是不合理的公务接待和财政管理。只要把接待人员、接待标准等公职人员的行为从严控制起来,莫说是“大喝”,就是“大吃”都不成,至于“洗”、“玩”等方面的事想都别想了。由是观之,在现有的监督机制下,“信阳经验”在禁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禁酒令”还种模式还不够成熟,并没有触及公款吃喝问题的核心,期待信阳市今后在治理公款吃喝方面有更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