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对于上海磁悬浮列车从浦东到虹桥机场线路优化项目,因环境影响问题,沿途近40个小区的居民纷纷以“散步”、“购物”等比较温和的方式,到公共场所聚集,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延长公示时间。
对于任何一个城建项目,特别是关系到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公民都可坦诚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只不过在表达时需选择一种“理性”的方式,也即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正常的诉求渠道和方式。
当前,各级政府决策部门都非常重视“依法行政”,我国在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项目,从立项、审批到供地、环保等环节,都有着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有人认为,去年福建厦门PX项目就是因为公民采取“非正常”的表达方式,才改变了原来的项目选址。其实,如果详细查阅相关报道,就会发现,决策部门还是按照政协、人大代表建议,通过规定的审批程序来确定项目迁址的。
实际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中任何一个重大工程项目的上马,无论是前期的专家论证,还是中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公开征求意见、包括依法听政,以及项目施工建设阶段的各种法律法规等所有程序,都有一个共同点——最大可能地维护、处理好与项目相关联公民的利益,包括当前的、长远的,物质的、精神的等。
当然,要使公民养成一种遇到问题自觉采取正常渠道表达意见的良好习惯,决策部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尽力为公民正常的民意表达创造条件,使公众感到能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情况。我相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随着公民表达民意诉求方式的日益成熟,我们社会必然会更加和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