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开庭只有8天,张翰文手写了21页答辩状。摄影记者朴峰
1月29日,65岁的张翰文终于写完了长达21页的答辩状。因为不会在电脑上打字,答辩状5000余字,他戴着老花镜改了四五遍,最后工工整整地在稿纸上抄了下来。这是张翰文有生以来的第一场官司,在此之前,甘井子区名贵山庄百余名被起诉的业主中,许多未缴物业费的都收到了败诉的判决。对张翰文来说,这场官司的胜诉可能性仍然很小,但业主利益受损、官司还要败诉?问题究竟出在哪?他要追问答案。
[事件背景]
数百业户收到法院传票
张翰文共拖欠了名贵山庄新城市物业4000余元物业费。原告新城市物业已于2007年经名贵山庄2800多户业主集体投票,予以解聘。解聘之时,据统计,业主总共欠缴的物业费高达数十万元。在新城市物业撤离小区之后,未缴费的业主陆续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具体数字不知道,至少要超过百户。”61岁的业主赵善栋这样说,他也是被告之一,并且去年就已经上了法庭。据名贵山庄小区法律顾问机构——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统计,收到传票的有几百户。“很多人知道被起诉后,都没怎么当回事,还有的准备拒不执行。”和65岁的张翰文一样,赵善栋是少有的几个认真应诉的业主。
“实际上,我在小区只住了一年,没住的时候物业费照交,住进来之后发现很多问题,反映了也没人管。”赵善栋说,对物业的“不满”,都是这些小事上攒起来的。
相比之下,张翰文对新城市物业的“不满”,涉及自家利益的不多,而是主要集中在小区“公共利益”上。“休闲广场盖了个违章建筑,现在还在那儿,我找过物业、开发商、街道,都没有解决,草坪损坏了一直没人修补,我爱散步,物业不跟业主打招呼就把小区的一条路封了。”张翰文说自己没什么办法了,只能以这种方式“抗议”。
2008年1月,名贵山庄的新物业已经进驻,与此同时,原物业针对大批业主的诉讼刚刚开始。
[准备应诉]
8天手写21页答辩状
张翰文收到法院传票时,距离1月29日的开庭只有8天,对此他有点抱怨,“按照程序应该提前15天通知,我得准备,8天时间怎么能够?”法庭也是很少遇到他这么认真应诉的业主,在临开庭时,特意问:“老张,要是时间不够,可以拖几天开庭。”
8天时间,张翰文都用在写答辩状上了。他家里有包着书皮的《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以前遇到问题,就一直看,并且作了记录;还有一本《民法》,这回都派上了用场。唯一不便的是,他能上网查资料,却不会电脑打字,答辩状必须手写,每次改动,整篇稿子都要作废。
答辩状前后改了四五遍,最终成稿5000多字,写了21页稿纸,像一个小型的论文。整篇“论文”只有一个“论点”:不交物业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且罗列了大量的事例进行佐证。在答辩状的开头,他首先纠正了新城市物业诉状中的“物业管理费”的提法,他认为,与原告探讨的,应该是“物业服务费”。
在他的答辩状中,为了证明自己有理,除了一些带有情绪的质问,全都详细地引用了相关法规。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与业主有合同约定,二是为业主服务。对于这两个条件,他认为新城市物业都不具备。
“我设想了三个结果,第一个是胜诉了,不是钱的问题,我有成就感;第二个是败诉了,但是法庭上说的道理让我服,我学到了知识;最怕的是第三个结果,明明我有理,却败诉,这个我接受不了。”张翰文说。